稷山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5-02-24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2024年以来,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化水平,为全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农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定期召开法治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重要普法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工作亲自协调,同时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职责。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中的普法学法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对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度的落实。二是法治建设同业务工作相结合,督促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法治工作任务。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股站长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压实法治各项工作任务。将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年度学习计划,制定《2024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集中学习、专家授课等多种学习方式,切实加强全局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学习。三是依法履行职能,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准确领会社会主义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自觉投身农业法治学习教育,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依法履行职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宣传教育,落实普法责任清单
“积极开展了4.15”国家安全日主题活动;宣传民法典主题活动,普及民法典知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进行线上学法活动;今年已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线上法治培训6期;组织我局执法队人员线上培训10期行政执法大讲堂系列活动。组织执法队人员线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
(三)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依法梳理明确农业农村局村局共有权责清单290项(其中,行政许可1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244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征收征用0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权力8项)。
2、梳理乡镇配合履职事项及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报送。根据《中共稷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梳理乡镇配合履职事项及上级部门收回事项工作的通知》,依据《稷山县“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及稷山县“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稷办字〔2024〕4号)等大量资料进行整理乡镇配合履职事项部门权责事项分解明细表共38项。
3、加强规范性合同制定和监督管理。按照《稷山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本局规范性合同审核程序,认真做好规范性合同备案审查工作。
(四)坚持法制审核,依法决策重大事项
1、健全法制审核机制。制定《农业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2、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山西汾水律师事务所苏水云律师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五)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各项活动
1、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我县相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上门培训和政策宣讲,发放了《稷山县农业农村局规范动物诊疗和兽药饲料经营行为告知书》《动物诊疗机构告知书》《稷山县农资生产经营者“七条”须知》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并与各饲料生产企业、畜禽屠宰企业、规模养殖场、动物诊疗机构、兽药经营门店、农资经营门店等单位负责人签订了相关承诺书,接待群众咨询500余人次,为我县进一步做好农畜产品及投入品执法工作奠定基础。
2、强化协作,各部门联合,切实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活动。根据“双随机 一公开”活动相关通知的要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全县蛋鸡养殖、饲料生产、兽药、屠宰、种子、农药、肥料等相关企业、个体经营户进行检查,包含经营者经营证件、进货渠道、包装标签、产品质量、禁限用农药及兽药销售、新产品销售、经营行为等七个方面。通过多次的检查治理,有效规范农业市场经营秩序,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地规范了农资经营市场秩序。一年来,开展了4轮次,对71家企业、经营门店开展了“双随机 一公开”执法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13人(次),检查兽药经营门店9家,检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11家次,检查种子经营门店18家,检查农药经营门店16家,检查肥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经营门店17家。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今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进行各类相关检查的同时,积极开展了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2024年共组织开展执法检查383次,其中,“双随机”检查72次。出动检查人员592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260家次,检查兽药经营门店27店次,检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23家次,检查水产养殖基地4个次,检查养殖场(户)25个次,检查定点屠宰场10家次;打击非法电鱼炸鱼、毒鱼行动,共接到群众举报25起,开展日常巡查12次,共收缴了简易电捕鱼器具1台(套)、电池电瓶2台;农业执法共责令改正17次,全年本部门无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行政处罚共有10起,结案9起,(其中警告1起,不予行政处罚1起,罚款8起)罚款总额为13.75万元。稷山县农业农村局本年度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过程中移交公安局一起。处罚案件全部在信用网上进行公示。
(七)强化管理,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教育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工作的职能职责要求,对执法人员开展了以农业法律法规知识、行政执法程序、执法办案技巧、执法文书制作、涉农处罚条款、农资管理知识、假劣农资识别为内容的系统培训,加强了岗位训练与执法实践,按照“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法律知识与操作技能并重”的要求,培训执法人员快速发现问题、有效锁定证据、正确判断违法行为、严格遵守执法程序的能力。通过集体学习经典案例,分析理解法律条款,共同参与制作法律文书等方式,逐步提升了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赴芮城进行对饲料、兽药生产企业考察交流学习,取长补短,进一步提升了我局执法队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八)强化交流,助推执法权限下放乡镇
按照《稷山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跟班学习方案》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办乡镇综合执法人员岗位练兵实战实训活动。活动采取“理论+实操”方式,通过理论教学培训、现场执法练兵等方式,从立案、调查、证据收集、合法性审查、处罚告知、处罚决定等各个环节进行执法全过程培训。会上围绕《稷山县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中农业畜牧领域事项,将行政执法中的相关程序、法律法规适用等内容逐一进行了解读,结合农业行政执法案卷就排查问题、执法技巧进行了经验传授与分享,同时对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提出的执法难点、疑点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会后进行了现场执法培训学习,双方就执法检查事项、检查方法及常见农业畜牧问题进行了现场交流。通过此次跟班学习活动,强化了与乡镇综合执法人员的交流协作,为有效推动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九)强化措施,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
在队伍作风建设方面,紧紧围绕全县农业发展大局,突出重点,始终把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农民作为农业执法的出发点,把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和谐稳定作为农业执法的落脚点,树立农业执法队伍勤政、廉政、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以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埋头苦干的奉献精神,扎实开展农业执法工作。今年,局执法队严抓工作态度,强化责任观念,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把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作为提升农业执法形象的重要抓手。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社会认可度低,执法风险较大。农资市场监管隐患较多,进货渠道错综复杂,种子检验检测成本高,假劣农资鱼目混珠上市流通时有发生,影响极坏,容易发生群体事件,执法领域多、专业性强,受季节、取证难等因素影响较大,现在农业领域违法技术含量越来越高、违法行为越来越隐蔽(如非法添加隐性成分),不少假劣农资通过网络销售和流动销售流入市场,进入生产领域,给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威胁。且群众缺乏法治意识,思想观念难转变,错误认为限制违法违规行为是执法有意针对弱势群体,不知晓行为涉嫌违法违规,存在执法难,落实难困境。
(二)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执法成本高。我县属于农业、养殖业大县,监管对象体量大、范围广、监管对象多,从执法对象上看,执法对象分散于城乡各地,有的需要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执法,执法难度大,现有执法人员不足,执法力量不能保证监管区域和时间全覆盖。从执法区域上看,许多案件要到外地执法,需要各省市进行跨地区的联查、联动、交叉检查,农业执法具有跨地区的联动性。跨地区执法涉及用车、人员出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鉴定需要费用,造成执法成本很高。
三、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重点领域法治建设。我局将以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加强普法宣传培训、干部学法用法、加强农业执法监管等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推动全县农业生产、经营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确保农资经营人员依法经营意识增强,农业执法的队伍建设和执法水平显著提高。
(二)规范农业执法行为,提高农业执法能力。2025年农业综合执法重点做好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及日常监管,切实抓好全县种子、农药、肥料、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监督、种畜禽、生猪屠宰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有关的行政检查等工作。一是要突出案件查处力度,对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途径发现的问题,予以认真查处,对已立案查处的案件进行跟踪关注,及时结案,对已处理的违规单位或个人要开展“回头看”,督促整改提高,对大案要案集中力量一查到底。二是要突出源头监管。加强相关农产品的质量监管,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测,要对违法违规的情况进行相应处罚,切实加强农资经营者及其农产品生产企业的资格管理,进一步规范农业投入品的经营和使用行为。三是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全县农资市场繁荣有序、安全稳定。全年计划进行不少于4次的全覆盖检查,并着重对经营证件、进货渠道、包装标签、产品质量、违禁农药销售、农资新产品销售、经营行为等七个方面进行检查。
稷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0日
稷山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稷山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