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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水利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5-02-26           字体大小:【   中  小 】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基础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站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科学工作部署,有序推进落实

  对照《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解细化为具体工作事项,明确责任股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多维度推进措施,提升法治水平

  1.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县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县水利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县水利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

  2.根据《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运城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3-2025)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厅组织的水行政执法培训和司法部门组织的网上课堂学习,内容包括水利法律法规、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制作、行政裁量权基准等方面的知识;同时鼓励执法人员参加线上学习和自主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突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

  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执法事项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确保执法事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五)工作亮点

  1.积极探索建立了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与县检察院、乡镇综合执法队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了执法合力,有效打击了涉水违法行为。

  2.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公众的水法治意识和节水意识。

  3.2024年聘请法律顾问共处理项目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农村供水工程纠纷、PPP项目合同纠纷、项目占地赔偿纠纷等5起法律纠纷案件,均得到妥善解决,取得了当事双方双双满意的结果,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践行了法治的精神。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群众对水利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遵守意识还不够强。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宣传方式方法还比较传统,缺乏创新,未能充分结合群众的实际需求和接受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

  2.执法人员数量有限,面对日益繁重的执法任务,存在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水利局水行政执法人员编制数量有限,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执法人员与管辖区域面积、水事活动数量严重不匹配。

  3.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对薄弱,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较少,不能完全满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需要。水利行业专业性较强,对人才的需求主要集中在水利工程技术等领域,对法治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相对不足。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暨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一)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加强法治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全年组织集中学习12次,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

  2.推动法治建设: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3.严格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涉及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均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民主。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1.水利局党组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梳理优化营商环境涉及水利方面的相关工作,水利局涉及“优化水利工程招投标手续”这一工作开展情况为委托第三方公司在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采取电子招投标方式执行,所有政策均严格执行省、市规定进行。水利局只有参与权、执行权,无制定政策规则的权利,故水利局不涉及此项工作。

  2.加强涉企执法监管: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减少对企业的不必要干扰。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为企业发展营造宽松的法治环境。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总体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核心,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为重点,以强化法治监督为保障,不断推进水利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水利法治支撑。

  (二)主要工作和拟采取的措施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水利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遵守意识。针对不同群体,制定个性化的宣传方案,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顺畅运行。

  3.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法治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方式,充实水利法治人才队伍。加强对现有法治工作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提高法治工作能力和水平。鼓励支持法治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升专业素养。

  五、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整体谋划,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2.加大法治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制定出台法治人才培养和引进政策,加大对法治人才培养的投入,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建立法治人才培养基地。拓宽法治人才引进渠道,吸引更多优秀法治人才投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3.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考核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

  

   稷山县水利局

  2025年2月21日

稷山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稷山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