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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关于开展稷山县2025年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31           字体大小:【   中  小 】

  根据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精神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工作,请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申报,具体如下:

  一、任务目标

  项目资金20万元,用于开展2025年春防全县蛋鸡散养户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社会化服务工作,包括:免疫、排查、免疫登记、监测采样等,确保散养户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70%以上。

  二、报名条件

  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应符合且不限于以下要求:

  1、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风险防范等制度;

  2、具备提供动物防疫服务所必须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具有2名以上乡村兽医登记证、执业兽医资格证、执业助理兽医资格证,或具有畜牧兽医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助理兽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无偷税漏税、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报名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执业人员名单、学历等信息情况及相应的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4、项目实施计划方案

  以上提交复印件,查验原件,申请材料需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符合相关要求并有意向开展社会化服务的组织,于2025年4月6日前提交相关报名资料。

  地  点: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城南西街38号)

  联系人:吴先生  15086829833

  稷山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5年3月31日

稷山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稷山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