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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5年改造升级老旧日光温室项目的公告

时间:2025-03-31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5-03-31
发布机构 稷山县农业农村局 文号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193号)文件精神,下发我县80万,用于改造升级老旧日光温室40亩,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要求

  在全县范围内具有防寒保温覆盖,冬季可以用于正常设施蔬菜(含食用菌)生产的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及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支持已储备2025年设施蔬菜发展项目的主体,已享受过2022年-2024年“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省级专项资金扶持或市、县专项资金扶持的主体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二、补助标准

  日光温室以棚内面积为准,每亩补助不超过2万元。

  三、补助环节

  改造升级老旧日光温室

  1、棚体建设:墙体加固维修,棚膜、骨架、保温被更换等。

  2、配套设备:小型园艺机械(享受过农机补贴的不在补助范围,下同)、补光灯、水肥一体化设备、喷灌系统、数据采集系统、智能化控制系统等设备购置;应用物联网控制系统建设、蔬菜追溯系统建设等及其他新机械、新材料的应用。

  四、项目申报

  现请有意向的设施蔬菜(含食用菌)生产的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见附件),合作社或企业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3个月以上的财务证明等内容。

  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15日。

  联系人:连蔚然  

  联系电话:15503590411

  附件:稷山县2025年改造升级老旧日光温室项目申报表.docx

  稷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