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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小麦“一喷三防”飞防作业的公告

时间:2025-04-27           字体大小:【   中  小 】

  为保障我县小麦生产安全,县农业农村局近期将对稷山县区域内种植的小麦,开展“一喷三防”飞防作业,重点防治小麦病虫害、防干热风、防早衰。为确保飞防作业顺利进行,保障人畜安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飞防时间

  2025年4月29日—5月5日。如遇大风、下雨等不利天气,作业时间顺延或另行调整。

  二、飞防区域

  稷峰镇、化峪镇、太阳乡、翟店镇、清河镇、蔡村乡、西社镇、社区服务中心,适宜飞防的麦田。

  三、飞防用药

  飞防用药包括戊唑·咪鲜胺,联苯·噻虫嗪,24-表芸苔素内酯,磷酸二氢钾。

  四、注意事项

  1.飞防期间,作业飞机飞行高度属安全范围,不会对地面人、物等造成威胁,请广大群众不要惊慌。

  2.飞防所用农药为符合国家无公害标准的杀虫剂、杀菌剂和调节剂,对人、畜安全无害,对环境无污染,对桑蚕、蜜蜂、鱼虾等有一定影响,为防止次生灾害,请相关养殖户在飞防作业前向所在地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报告情况,并自主采取迁移、避让等防范措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未按规定进行避让的,造成的损失后果自负。

  3.飞防期间,严禁焚烧秸秆,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向空中释放气球、风筝、航模等低空飞行器等危险物品;严禁在作业区及周边区域架设高压电线杆、铁塔等20米以上高大建筑物,确保作业安全。

  4.施药后两周内禁止在飞防区域内放牧或采食植物植株、果实。

  5.对于违反规定,影响甚至危害无人机正常安全作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6.各乡镇、社区中心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广大农户知晓飞防注意事项。

  监督电话 0359-5522502

  特此公告

  稷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7日

稷山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稷山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