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上半年工业产品质量抽检询价公告
时间:2025-06-09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根据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县2025年上半年工业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向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上半年工业产品质量抽检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项目数量、规格或基本概况:2025年上半年工业产品质量抽检项目,详见询价文件。
(四)预算金额:2.6万元
二、检测机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二)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三)检测机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计量认证(CMA)有效资质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须知
(一)为保证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单位可采用现场报送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25年6月16日前递交相关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将不予受理。
现场报送须将相关文件装入密封袋递交,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检测机构名称、地址、电话等。报送地点: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文件需包含下列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检测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检测机构所获得的检验检测认证资质证书(CMA);
3、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各单位应对所报书面材料及检测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如报送虚假资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取消本年度承检资格,同时通报上级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服务内容、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服务内容:按照《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上半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开展相应批次工业产品抽检工作。
(二)检测机构提供服务需满足如下要求:
1、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开展抽检并出具准确的检测报告;
2、检测机构在签订合同后,需2日内提交抽检实施方案初稿;在接到检测通知后3天内,组织安排好相关人员及车辆,做好抽样配合工作;
3、检测机构组织抽样人员,每组不得少于2名专业人员,并根据实际分组情况安排抽样人员;
4、检测机构在合同签订之后,马上组织抽样,并在完成抽样后的30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三)2025年上半年工业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实施完毕。
(四)检测报告中如有遗漏检测项目、改变检测项目、严重错误项目等情况,今后该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局组织的任何检测采购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询价将通过会议研究等方式确定最终中标者。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6日
报名地点: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稷山县稷峰东街7号)
联系人:邓晨涛 电话:0359-5522505
稷山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稷山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