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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上半年工业产品质量抽检询价公告

时间:2025-06-09           字体大小:【   中  小 】

  根据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县2025年上半年工业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向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上半年工业产品质量抽检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项目数量、规格或基本概况:2025年上半年工业产品质量抽检项目,详见询价文件。

  (四)预算金额:2.6万元

  二、检测机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二)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三)检测机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计量认证(CMA)有效资质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须知

  (一)为保证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单位可采用现场报送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25年6月16日前递交相关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将不予受理。

  现场报送须将相关文件装入密封袋递交,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检测机构名称、地址、电话等。报送地点: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文件需包含下列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检测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检测机构所获得的检验检测认证资质证书(CMA);

  3、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各单位应对所报书面材料及检测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如报送虚假资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取消本年度承检资格,同时通报上级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服务内容、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服务内容:按照《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上半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开展相应批次工业产品抽检工作。

  (二)检测机构提供服务需满足如下要求:

  1、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开展抽检并出具准确的检测报告;

  2、检测机构在签订合同后,需2日内提交抽检实施方案初稿;在接到检测通知后3天内,组织安排好相关人员及车辆,做好抽样配合工作;

  3、检测机构组织抽样人员,每组不得少于2名专业人员,并根据实际分组情况安排抽样人员;

  4、检测机构在合同签订之后,马上组织抽样,并在完成抽样后的30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三)2025年上半年工业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实施完毕。

  (四)检测报告中如有遗漏检测项目、改变检测项目、严重错误项目等情况,今后该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局组织的任何检测采购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询价将通过会议研究等方式确定最终中标者。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6日

  报名地点: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稷山县稷峰东街7号)

  联系人:邓晨涛    电话:0359-5522505

  附件:2025年上半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xlsx

稷山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稷山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