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稷山县委宣传部2022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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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2-02-17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在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有关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全县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协调全县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3、统筹指导协调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宣讲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主管全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工作,承担有关行政职能。
4、负责规划组织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学习资料,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5、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县各新闻单位工作,组织县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6、拟订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扫黄打非”工作。负责上级新闻单位驻稷机构的联系协调、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新闻记者证的管理。
7、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全县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县数字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
8、统一领导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从宏观上统筹协调推动全县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9、负责管理全县电影行政事务,拟订全县电影事业、产业的发展规划,指导监管全县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电影活动,承担全县电影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0、对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承担县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1、统筹指导全县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12、统筹协调全县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对外宣传工作战略,有关政策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组织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
13、跟踪研究港澳台舆情,组织协调涉及港澳新闻宣传和舆论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台问题的宣传工作。
14、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和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订全县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
15、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负责联系境外新闻管理机构、媒体和智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新闻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6、按照统一部署,负责人权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开展涉及西藏、新疆及反邪教等方面对外宣传和舆论斗争工作。
17、受县委委托,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出版、社会科学研究和互联网信息等方面县直宣传思想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各乡(镇)党委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全县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18、对新闻、文化、出版、社会科学、党史地方志研究等部门(单位)和有关人民团体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并在政治方向、方针政策以及重大业务工作方面实施领导。对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归口领导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县广播电视台、稷山报社。代管县文联、县属重点国有文化企业。领导和管理县新闻工作者协会。
19、负责处理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对涉及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研究,向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
20、组织研究起草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治、标准建设,根据职责权限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实施和监督检查,根据职责权限拟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完善与信息化相关的统计调查制度。
21、统筹协调全县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可信体系建设,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关行业网络安全规划及保障评价指标体系,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各部门、重点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和信息化工作,协调推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技术、设备等科技攻关,统筹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推进全县网络强国有关工程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指导全县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和通报。
22、督促落实涉及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事项;负责协调处理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工作。
23、负责县内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统筹协调组织互联网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维护互联网意识形态安全;研究拟订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方针政策;负责县内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督管理执法,组织开展网络舆论生态治理,处置和封堵网上有害信息,依照相关法律和规定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和网站。
24、负责协调全县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开展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动态;依法规范县内互联网舆情服务市场。
25、推动网络阵地建设,负责全县重点新闻网站规划建设,指导协调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相关业务,推动移动互联网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负责网络转载新闻稿源的管理。
26、推动全县网络社会工作和网络文化、网络文明建设;发展、联系、服务互联网相关社会组织,指导互联网行业自律,推进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
27、落实互联网信息服务资本准入和信息网络行业安全审查的有关政策;依法负责全县网络新闻业务和论坛、博客、搜索引擎等具有新闻舆论及社会动员功能业务的日常监管;指导有关部门督促县内电信运营企业、接入服务企业等做好基础管理工作;指导推进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统筹协调移动互联网管理。
28、协调拟订扶持县内信息网络行业自主创新和发展的政策体系,开展互联网经济和发展态势研究,推动建立健全信息网络行业投融资支持服务体系、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统筹协调县内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
29、规划指导县内机构开展金融信息服务业务;组织开展全县金融信息服务市场监管;协调县内金融监管部门建立网络金融信息发布传播监管制度及工作机制。
30、组织拟订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干部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考评工作,组织开展网络媒介素养教育。
31、指导、检查、推动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32、完成县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33、职能转变。推进职能转变,减少、下放具体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加强推进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监督管理文化产品内容和质量、反侵权盗版、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职责。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
34、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有关著作权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版权管理职能的规定分工执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中共稷山县委宣传部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对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数据分项说明变动情况及原因,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主要有:
1、收入预算编制情况:2022年收入预算591.76万元,比2021年增加154.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1.76万元。
2、基本支出编制情况:2022年基本支出147.29万元,比2021年增加16.84万元。增加因素有工资标准、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退休人员取暖费提高。
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444.47万元,比2021年增加137.28万元,其中工作经费39.6万元,中心组学习经费6万元,互联网信息工作经费10万元,主流媒体战略合作经费128万元,省级文明县城创建验收年工作经费20万元,三晋文化研究会10万元,农家书屋县级配套资金4.32万元,农村党报党刊征订220万元,乡镇老放映员生活补助6.55万元。增加原因是为进一步讲好稷山故事、传播稷山声音、展示稷山形象,为稷山高质量转型发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拟与上级主流媒体开展战略合作。
4、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5万元。其中:我单位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减少0.5万元,减少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逐年减少;我单位2022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我单位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59万元,比2021年增加1.0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
7、政府采购预算情况: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60.77万元,其中:货物类5.12万元,服务类55.65万元。
8、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是车辆情况。我单位公车改革后没有保留公务用车。
二是房屋情况。我单位无独立办公用房的,使用县委房屋139平方米。
9、绩效目标管理情况:我单位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591.76万元,实行绩效目标全覆盖。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表一 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表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表十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