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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稷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9-26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2-09-26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县内纪检监察相关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8.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委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中国共产党稷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稷山县纪委监委技术保障中心、稷山县廉政警示教育中心、稷山县经开区纪工委、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编制人数124人,期末在职人员116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宣传部、党建办、案件监督管理调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汾南协作区、汾北协作区。

单位名称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行政合计

合计

行政

工勤

中国共产党稷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45

42

3

 

35

35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2

12

 

 

 

 

稷山县纪委监委技术保障中心

 

 

 

8

13

 

稷山县廉政警示教育中心

 

 

 

8

12

 

稷山县经开区纪工委

 

 

 

7

10

 

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938.24万元、支出总计1938.2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28.58万元,增长28.38%,支出总计增加428.58万元,增长28.38%。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工会和福利费相应增加,工作经费增加,本年新增机关综合活动室建设项目、机关图书室建设项目、党纪教育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改造提升项目、姚天福文化基地家风家训展馆建设项目、廉政文化“六进”宣传、廉政文化历史剧《贤相裴度》稷山巡演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33.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4.86万元,占比87%。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33.02万元,占比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3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2.11万元,占比71%;项目支出550.57万元,占比2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38.24万元、支出总计1938.2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428.58万元,增长28.3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428.58万元,增长28.38。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工会和福利费相应增加,本年新增乡镇办案室、项目经费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933.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94.86万元,占比87.6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3.02万元,占比12.05%;其他收入5.57万元,占比0.29%。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99.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6.33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工会和福利费相应增加,本年新增乡镇办案室、项目经费等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067.54万元,占比62%,日常公用经费632.12万元,占比3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99.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60.44万元,占8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1.05万元,占7%;卫生健康(类)支出46.86万元,占2%;住房保障(类)支出71.31万元,占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888.11万元,支出决算193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5%。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394.31万元,支出决算146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4%,用于用于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等。较2020年决算增加267.15万元,上升22.38%,主要原因:2021年机构改革县委巡察办并入核算导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118.01万元,支出决算12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7%,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取暖费和离休人员工资及取暖费。较2020年决算增加7.79万元,上升6.87%,主要原因:2021年机构改革县委巡察办并入核算导致。

  卫生健康(类)支出年初预算46.17万元,支出决算4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9%,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较2020年决算增加4.28万元,上升10.05%,主要原因:2021年机构改革县委巡察办并入核算导致。

  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69.62万元,支出决算7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2%,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较2020年决算增加7.1万元,增加11.05%,主要原因:2021年机构改革县委巡察办并入核算导致。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9.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69%。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6.33万元,上升20.2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县委巡察办并入核算。其中,人员经费1067.54万元,占比62.80%,日常公用经费632.12万元,占比37.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9.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60.44万元,占8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1.05万元,占7%;卫生健康(类)支出46.86万元,占2%;住房保障(类)支出71.31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628.11万元,支出决算1932.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394.31万元,支出决算146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4%,用于用于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等。较2020年决算增加267.15万元,上升22.38%,主要原因:2021年机构改革县委巡察办并入核算导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118.01万元,支出决算12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7%,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取暖费和离休人员工资及取暖费。较2020年决算增加7.79万元,上升6.87%,主要原因:2021年机构改革县委巡察办并入核算导致。

  卫生健康(类)支出年初预算46.17万元,支出决算4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9%,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较2020年决算增加4.28万元,上升10.05%,主要原因:2021年机构改革县委巡察办并入核算导致。

  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69.62万元,支出决算7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2%,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较2020年决算增加7.1万元,增加11.05%,主要原因:2021年机构改革县委巡察办并入核算导致。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9.75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取暖费、离休费以及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322.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以及公车补助等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支出预算3万元,支出决算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9.77万元,减少66.14%。减少原因为:本年公务接待减少,公车运行适量减少导致。全年共接待40批次,共80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万元,支出决算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32万元,减少13%。减少原因为:本年公车运行较往年适量减少。

  本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2.35万元,比2020年减少10.84万元,减少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基本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均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3.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1.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8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3.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3.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我单位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我单位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1699.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廉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0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开展顺利,完成了预算绩效评价。

  (2) 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廉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 是保障廉政教育基地正常运转;二是使用人员满意度达到98%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支出经验欠缺,相关人员配备不足;二是项目跟踪监督检查及落实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今后的专项资金支付支出过程中,我们还需要对加强学习,以适应新的财政支付系统,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精准性,人员经费预算足额编制,最大限度地利用经费。(项目自评表见附件) 。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廉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中国共产党稷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决算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