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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委目标责任考核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9-26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1114102301289005557/2022-01582 发布时间 2022-09-26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决策部署。

  (二)负责市对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衔接及组织协调工作。

  (三)负责提出年度考核指标和实施办法。

  (四)承担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五)组织和指导全县考核工作。

  (六)督促检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七)协调解决考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八)组织好年终对乡(镇)、县直各单位的综合考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考核,提出考核等次评定的建议。

  (九)承办县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稷山县委目标责任考核中心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0 名。设主任1 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3 名。2021年年底编4人。

  我单位内设机构三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考核一室、考核二室。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可根据实际情况附图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4.06万元、支出总计34.0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0万元,下降0%,支出总计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4.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06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比0%;项目支出34.06万元,占比1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06万元、支出总计34.0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0万元,下降0%,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

  五、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4.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06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4.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其中,人员经费15.4万元,占比45.21%,日常公用经费18.66万元,占比54.7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06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未进行年初预算,支出决算34.0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34.06万元。较2020年决算增加34.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其中,人员经费15.4万元,占比45.21%,日常公用经费18.66万元,占比54.7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06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未进行年初预算,支出决算34.0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34.06万元,用于工资福利(奖金)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34.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4万元,主要包括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公用经费18.66万元,主要包括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1.93万元、310资本性支出6.73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三公经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共有车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工作经费、2020年度市级担当作为干部奖励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34.0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从评价情况来看,综合单位运转和工作情况,我单位设置的指标值能较好的完成,基本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推动了相关工作开展,基本达到项目的预期目标。但是绩效指标还需还需和工作实际进一步联系、进一步细化。

  (2) 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06万元,执行数为34.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确保单位日常运转及推进全县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按要求发放市级担当作为奖金。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制度建设和自评体系不完善,在部分指标设立时没有细化、量化,不具体。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单位制度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结合工作实际,细化量化项目指标值,进一步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作用,保障单位设定目标圆满完成。

  (3)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度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稷山县目标责任考核中心2021年决算报表

       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