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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稷山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1-09-25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1-09-25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县直机关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县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县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名称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行政

事业在职

合计

行政

工勤

合计

行政 在职

工勤在职

中共稷山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6

6

 

 

4

3

3

 

1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10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53.57万元、支出总计56.1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6.25万元,上升43.54%,支出总计增加29.76万元,上升112.6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一名工作人员,工资及社保支出增加;增加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3.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57万元,占比1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6.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6万元,占比57.23%;项目支出24.03万元,占比42.77%。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3.57万元、支出总计56.1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6.25万元,上升43.5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9.76万元,上升112.6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一名工作人员,工资及社保支出增加;增加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76万元,上升112.6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一名工作人员,工资及社保支出增加;增加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9.48万元,占比52.46%,日常公用经费2.97万元,占比5.2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55万元,占8.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6万元,占5.80%;卫生健康(类)支出1.35万元,占2.40%;住房保障(类)支出2.04万元,占3.6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31.51万元,支出决算4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25%,用于本部门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较2019年决算增加25.79万元,增长108.54%,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项目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2.84万元,支出决算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9%,用于缴纳本部门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较2019年决算增加1.95万元,增长148.85%,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一名工作人员;卫生健康(类)年初预算1.17万元,支出决算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8%,用于缴纳本部门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较2019年决算增加0.82万元,增长154.72%,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一名工作人员;住房保障(类)年初预算1.77万元,支出决算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5%,用于缴纳本部门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19年决算增加1.22万元,增长148.78%,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一名工作人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100%,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缩减日常公用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本年

上年

比上年增减

增减%

   1.“三公”经费支出

 

0

0

0

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7万元,比2019年增加1.88万元,增长172.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一名工作人员,增加了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5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行号

卡片分类

期末日期

数量/面积

价值

合计

 

 

 

1

土地

0

0

2

房屋

0

0

3

通用设备

6

48961.54

4

专用设备

0

0

5

家具、用具、装具

20

13394.09

6

无形资产

0

0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分析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1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评价方案”拟定的打分办法进行打分,我部门2020年整体绩效自我评价为“优”(分值:94分)。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1部门整体年度基本支出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保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等日常公用经费。质量指标: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社保按时足额缴纳。成本指标:日常公用经费指标值2.97万元,完成值2.97万元;交通补贴指标值2.06万元,完成值2.06万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所有开支均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机关的日常工作运行得到保障。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0年我单位较好的完成了基本支出绩效目标任务,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我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

  2.2部门整体年度项目支出绩效指标

  我部门2020年项目资金有三项,第一项是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完成各项职能工作,支付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第二项是党建经费,主要用于持续推进县直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第三项是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县直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开展活动。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质量指标:项目完成度100%,完成值100%。成本指标:工作经费指标值9.95万元,完成值9.95万元;党建经费指标值8.05万元,完成值8.05万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指标值6.04万元,完成值6.04万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资金落实到位情况良好,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施后保障了日常工作正常开展,持续推进了县直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实施后,机关工作人员及县直各基层党组织的满意度较好。

  (绩效评价报告以附件形式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中共稷山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XLS

      县直工委2020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表格.xlsx

       县直工委2020年部门整体绩效自我评价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