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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9-26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2-09-26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和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审计工作指南并监督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县驻外非经营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的其他审计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政编制

事业

编制

年末

实有

人数

行政

 

事业

在职

合计

行政

工勤

合计

行政

在职

工勤

在职

稷山县审计局

15

15

0

 

17

17

14

3

 

稷山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服务中心

 

 

 

3

5

5

 

 

5

稷山县审计专业技术

服务中心

 

 

 

3

8

 

 

 

8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21年我单位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1年我单位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405.32万元、支出总计405.3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6.36万元,下降3.88%,支出总计减少16.36万元,下降3.88%。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99.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12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0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41万元,占比78.06%;项目支出88.92万元,占比21.9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05.32万元、支出总计405.3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2.62万元,增长3.2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2.62万元,增长3.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五、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99.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9.12万元,占比100%。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05.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83万元,增长4.6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人员经费333.15万元,占比82.19%,日常公用经费18.18万元,占比4.4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5.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9.29万元,占76.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53万元,占17.40%;卫生健康(类)支出11.72万元,占2.89%;住房保障(类)支出13.79万元,占3.4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301.16万元,支出决算40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59%。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240.79万元,支出决算30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45%,用于审计事务309.29万元。较2020年决算减少28.15万元,下降8.34%,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33.35万元,支出决算7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48%,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7.31万元、抚恤33.23万元。较2020年决算增加42.63万元,增长157.8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抚恤金。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10.84万元,支出决算1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2%,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72万元。较2020年决算增加3.21万元,增长37.7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6.18万元,支出决算1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3%,用于住房改革支出13.79万元。较2020年决算增加1.15万元,增长9.1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5.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83万元,增长4.8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人员经费333.15万元,占比82.19%,日常公用经费18.18万元,占比4.4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5.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9.29万元,占76.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53万元,占17.40%;卫生健康(类)支出11.72万元,占2.89%;住房保障(类)支出13.79万元,占3.4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301.16万元,支出决算40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59%。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240.79万元,支出决算30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45%,用于审计事务309.29万元。较2020年决算减少28.15万元,下降8.34%,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33.35万元,支出决算7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48%,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7.31万元、抚恤33.23万元。较2020年决算增加42.63万元,增长157.8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抚恤金。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10.84万元,支出决算1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2%,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72万元。较2020年决算增加3.21万元,增长37.7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6.18万元,支出决算1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3%,用于住房改革支出13.79万元。较2020年决算增加1.15万元,增长9.1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6.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8.23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取暖费、离休费以及抚恤金等;公用经费18.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8万元,比2020减少0.26万元,降低1.4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8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固定资产情况:

行号

资产大类

期末

数量/面积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合计

 

 

4,011,183.68

2,801,830.97

1,209,352.71

1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

2,226,709.37

1,835,039.34

391,670.03

2

通用设备

135

1,244,505.50

594,026.22

650,479.28

3

专用设备

2

3,480.00

2,150.00

1,330.00

4

文物和陈列品

0

0.00

0.00

0.00

5

图书、档案

0

0.00

0.00

0.00

6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313

358,388.81

320,015.41

38,373.40

7

无形资产

4

178,100.00

50,600.00

127,500.00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工作经费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万元,执行数为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组织对工作经费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2)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万元,执行数为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被审计单位未能完全根据审计建议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二是部分被审计对象对审计部门严格执法方面存在思想偏见,不能客观公正地评价依法审计、廉洁审计、文明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后续监督不力;二是只以审计法律法规为准绳,不能很好地替被审计单位着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审计工作后续监督,保证被审计单位按照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持之以恒做到整改;二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审计理念,更好地服务于被审计单位。

  《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稷山县审计局2021年决算报表

       审计局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审计局202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