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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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1-09-25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稷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是全县道路交通管理执行机关,在县公安局党委领导下、市交警支队具体指导下进行工作,主要职责是:
1、依法对全县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理,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2、在市支队指导下,根据本县道路交通情况,适时组织各种交通安全的专项治理。
3、具体负责全县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业务。
4、负责境内各种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责任认定、调解处理、事故统计工作,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本县事故预防对策。
5、具体组织各项交通勤务,保证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实施特殊时期的交通管制工作。
6、做好交通安全和交通宣传工作。
7、负责本大队财务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8、做好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预算单位由稷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单独构成。编制人数36人,期末在职人员36人,内设办公室、事故处理中队、秩序股、车管所、宣教股、西社中队、下迪中队、机动中队、杨赵中队、翟店中队、城区中队、法制股、计财股、科技股、设施股、监察室、行政审批股、指挥中心、工会、党建室。
单位名称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年末实有人数 |
行政 |
事业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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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行政 |
工勤 |
合计 |
行政 在职 |
工勤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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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36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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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36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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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10表
备注:没有数据的表格须列出空表并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756.75万元、支出总计1765.7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85.45万元,下降13.98%,支出总计减少369.95万元,下降17.32%。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56.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6.75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6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42万元,占比28.51%;项目支出1262.3万元,占比71.4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56.75万元、支出总计1765.7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85.45万元,下降13.98%,支出总计减少369.95万元,下降17.32%。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65.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31%。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69.95万元,下降23.09%。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减少。其中,人员经费861.86万元,占比55.05%,日常公用经费112.45万元,占比7.1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65.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万元,占0.2%;公共安全(类)支出1455.56万元,占82.4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19万元,占2.67%;卫生健康(类)支出32.73万元,占1.85%;城乡社区(类)支出200万元,占11.33%;住房保障(类)支出26.73万元,占1.5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0,支出决算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单位工作经费。较2019年决算增减少0.5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工作经费减少;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1077.37万元,支出决算145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10%,用于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较2019年决算减少477.43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工资总数减少,工作经费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48.17万元,支出决算4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7%,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较2019年决算减少1.67万元,下降3.42%,主要原因单位在职人员减少;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18.14万元,支出决算3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43%,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较2019年决算增加16.37万元,增长100.06%,主要原因是增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200万元,支出决算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智能交管系统项目工程款。较2019年决算增加1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智能交管系统项目的后续工程款;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27.34万元,支出决算2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7%,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公积金。较2019年决算增加1.15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公积金缴纳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3.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0.97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取暖费、离休费以及抚恤金等;公用经费112.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以及公车补助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48万元,完成预算的88%,比上年增加2.28万元,增长14.07%,原因是:车辆磨损严重,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用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18.05万元,占比97.67%,比上年增加2.11万元,增长13.24%;比年初预算数少1.95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3万元,占比2.33%,比上年增加0.17万元,增长65.38%,比年初预算数少0.57万元,接待2批次,接待人数79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1.“三公”经费支出 |
18.48 |
16.2 |
2.28 |
14.07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
|
|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8.05 |
15.94 |
2.11 |
13.24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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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8.05 |
15.94 |
2.11 |
13.24 |
公务接待费 |
0.43 |
0.26 |
0.17 |
65.38 |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45万元,比2019年减少37.16万元,降低24.8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8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行号 |
卡片分类 |
期末日期 |
|
数量/面积 |
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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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949.4 |
1 |
土地 |
10213.36 |
66.24 |
2 |
房屋 |
3065 |
45.05 |
3 |
通用设备 |
498 |
95.47 |
4 |
专用设备 |
328 |
683.18 |
5 |
家具、用具、装具 |
767 |
47.28 |
6 |
无形资产 |
1 |
12.18 |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事业发展类项目、专项转移支付类项目和100万元以上的经费补助类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8.34%。
组织对“辅警福利”这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该项目的各项指标都已达到预期,良好的完成了该项目。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辅警福利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辅警福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5.55分。全年预算数为484万元,执行数为413.96万元,完成预算的85.5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充分发挥了辅警在辅助公安交警在维护交通安全中的积极性,确保道路的畅通;二是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人员缺少,道路有时候仍然会出现拥堵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增加辅警人数。
辅警福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按照预期目标,完成各项工作。
(绩效评价报告以附件形式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