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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文物保护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9-27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2-09-27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文物保护、旅游开发、农耕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

  (二)承担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项目的文物保护、考古调查、勘探、抢救性发掘和重大课题研究等工作,挖掘稷山文化价值,增强稷山县人民群众文化自信。

  (三)负责全县文物数字化保护、文创产品研发、科技保护运用工作,加强文物保护交流与合作,促进文明互鉴。

  (四)负责全县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及其附属文物的普查、登记、建档等工作;开展不可移动文物及其附属文物的抢险加固、修缮(修复)养护、易地保护等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的修复保护及研究工作。

  (五)承担全县革命文物的调查认定、修缮(修复)保护、登记建档等工作;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做好全县革命文物的管理运用工作。

  (六)协助、配合相关单位做好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的文本编制、资料准备、文件起草、规划设计等工作;配合做好遗产地周边环境整治、文物本体维修维护、阶段性验收、考察评估和申遗成功后的相关工作。

  (七)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学术交流和研讨、文物科技推广应用、文创产品研发等工作,提升专业能力建设,提高文物工作水平,打造学术高地。

  (八)协助配合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做好全县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协助配合做好考古项目审核和审批、文物保护单位资质(格)审核和认定等服务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犯罪案件。

  (九)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调查研究、文物保护和活化利用工作。

  (十)负责做好全县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旅游开发工作;拟订全县旅游业发展的战略目标,编制旅游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文物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合理开发和利用文物旅游资源;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并指导主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开展旅游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对旅游定点单位、星级宾馆评定的申报工作。

  (十二)负责研究和发展农耕文化;负责县农耕文化产业开发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县农耕文化产业开发、大佛文化园建设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纠纷等问题。

  (十三)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决算单位1个稷山县文物保护中心。编制数62人,期末在职人员52人。中心内设办公室、文物保护室、安全巡查室、大佛寺文物保护所、稷王庙文物保护所、青龙寺文物保护所、马村砖雕墓文物保护所、南阳法王庙文物保护所、农耕文化室、旅游资源开发室、旅游产业发展室、宣传教育室。

单位名称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行政

事业在职

合计 

行政 

工勤 

合计

行政 在职

工勤在职

稷山县文物保护中心

 

 

 

62

52

 

 

 

52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692.35万元、支出总计692.3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24.93万元,下降24.52%,支出总计减少224.93万元,下降24.52%,主要原因是本年在国家文物保护项目较去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63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2.4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69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39万元,占比59.27%;项目支出281.96万元,占比40.7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92.35万元、支出总计692.3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24.93万元,下降24.52%,支出总计减少224.93万元,下降24.5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国家文物保护项目较去年减少。

  五、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3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2.4万元,占比100%。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92.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7.07万元,降低18.49%。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减少。其中,人员经费414.66万元,占比59.89%;日常公用经费13.65万元,占比1.9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2.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22万元,占0.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599.81万元,占86.6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27万元,占6.97%;卫生健康(类)支出18.52万元,占2.68%;住房保障(类)支出25.53万元,占3.6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399.02万元,支出决算69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51%。其中: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334.13万元,支出决算59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51%,用于文旅产业规划设计、旅游厕所补助、3A乡村旅游示范村补助、红色文化遗址调查认定、兴化寺壁画座谈会、古建筑日常养护、文保单位安全巡查、微型消防车购买、受灾受损文物抢险维修、文明守望工程补助、文昌阁保护修缮、纯阳庙保护修缮、博物馆石质文物保护修复、稷山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保护修缮。较2020年决算减少181.61万元,下降23.24%,主要原因本年国拨省拨文物保护项目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33万元,支出决算48.27万元,完成预算的146.27%,用于事业单位的养老支出和退休人员取暖费,较2020年决算增加和13.29万元,增长37.99%,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人,因机构改革农耕文化研究中心合并到文物保护中心人员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12.7万元,支出决算18.52万元,完成预算的145.82%,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2020年增加5.34万元,增长40.51%,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人,因机构改革农耕文化研究中心合并到文物保护中心人员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9.19万元,支出决算25.53万元,完成预算的133.03%,用于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增加6.34万元,增长33.03%,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人,因机构改革农耕文化研究中心合并到文物保护中心人员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2.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3.45万元,降低18.14%。主要原因是本年国拨省拨文物保护项目减少。其中,人员经费414.66万元,占比59.89%;日常公用经费13.65万元,占比1.9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2.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22万元,占0.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599.81万元,占86.6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27万元,占6.97%;卫生健康(类)支出18.52万元,占2.68%;住房保障(类)支出25.53万元,占3.6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399.02万元,支出决算69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51%。其中: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334.13万元,支出决算59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51%,用于文旅产业规划设计、旅游厕所补助、3A乡村旅游示范村补助、红色文化遗址调查认定、兴化寺壁画座谈会、古建筑日常养护、文保单位安全巡查、微型消防车购买、受灾受损文物抢险维修、文明守望工程补助、文昌阁保护修缮、纯阳庙保护修缮、博物馆石质文物保护修复、稷山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保护修缮。较2020年决算减少181.61万元,下降23.24%,主要原因本年国拨省拨文物保护项目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33万元,支出决算48.27万元,完成预算的146.27%,用于事业单位的养老支出和退休人员取暖费,较2020年决算增加和13.29万元,增长37.99%,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人,因机构改革农耕文化研究中心合并到文物保护中心人员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12.7万元,支出决算18.52万元,完成预算的145.82%,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2020年增加5.34万元,增长40.51%,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人,因机构改革农耕文化研究中心合并到文物保护中心人员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9.19万元,支出决算25.53万元,完成预算的133.03%,用于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增加6.34万元,增长33.03%,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人,因机构改革农耕文化研究中心合并到文物保护中心人员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0.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6.74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取暖费、退休费以及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3.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劳务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万元,支出决算1.92万元,比2020年增加1.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2021年大佛文化园项目招商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万元,支出决算1.9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2万元,共接待8批/次98人,比2020年增加1.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2021年大佛文化园项目招商公务接待费增加。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全额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7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行号

卡片分类

期末日期

数量/面积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合计

 

          

8789701.52

2167489.33

6622212.19

1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

4894869.52

1625721.83

3269147.69

2

通用设备

123

701427

425466.82

275960.18

3

专用设备

3

11894

11382.86

511.14

4

文物和陈列品

12

22000

0

22000

5

图书、档案

30

19500

0

19500

6

家具、用具、装具

786

575287

104917.82

470369.18

7

无形资产

2

2564724

0

2564724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是微型消防车;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别目标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二级项目一个,共涉及资金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1.28%。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文物保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27.11万元,完成预算的45.1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三所全年的保养维护、日常开支、临时工工资;二是完成佛峪口文昌阁保护修缮。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文物保护项目从立项、方案编制到审批通过耗时较长,资金没有及时使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文物实际情况,制定修缮计划,积极筛选包装项目,做好项目储备;二是加强与省、市等上级部门沟通联系,缩短文物保护项目从立项到审批通过的时间,确保文保资金合理使用。(项目自评表见附件1)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文物保护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稷山县文物保护中心2021年决算报表

  文物保护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文物保护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