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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9-27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2-09-27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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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查处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企业、个人、社会团体)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四、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查处新闻采编人员在新闻采访活动中的违规行为;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承担“扫黄打非”等有关工作任务。

  五、查处文物保护、A级景区、旅行社及旅游市场中的违法行为。

  六、依法履行法律法规及县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中共稷山县委办公室、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稷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稷办字【2021】52号)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2名,实行“局队合一”体质,队长由局长兼任,设专职副队长1名(副科级),副队长1名;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3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4.61万元、支出总计14.6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0.32万元,下降2%,支出总计减少0.32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支出减少,疫情原因办公费等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4.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1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比0%;项目支出14.61万元,占比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61万元、支出总计14.6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0.32万元,下降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0.32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支出减少,疫情原因办公费等支出减少。

  五、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1万元,占比100%。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0.32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支出减少,疫情原因办公费等支出减少。其中,日常公用经费14.61万元,占比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61万元,占比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1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其中: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1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6%,用于日常公用经费。较2020年决算减少0.32万元,减少2%,主要原因2021年项目支出减少,疫情原因办公费等支出减少。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0.32万元,减少2%。主要原因2021年项目支出减少,疫情原因办公费等支出减少,其中,日常公用经费14.61万元,占比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61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1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1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6%,用于日常公用经费。较2020年决算减少0.32万元,减少2%,主要原因2021年项目支出减少,疫情原因办公费等支出减少。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1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4.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5万元、印刷费3.28万元、差旅费3.44万元、维修费0.39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劳务费2.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1万元,支出决算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2020年增加0.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共接待2次,接待12人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1万元,增加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万元,占比100%,比上年增加0.1万元,增加100%。增加主要原因:本年度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共接待2次,接待12人次。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 个,二级项目 1个,共涉及资金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8%。

  组织对文化执法队经费等 1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4.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此项目开展顺利,完成了预算绩效评价。

  (2) 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文化执法队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 14.61万元,完成预算的14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文化执法次数;二是印刷宣传册。三是处理执法案件,四是成本指标,五是群众满意程度。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安全执法和疫情防控检查次数增多,导致执法产生的费用增加。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对执法检查产生的费用使用,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用 。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文化执法队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稷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决算报表

       执法队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表

      执法队部门整体绩效自我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