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人民文化馆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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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2-09-27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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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群众文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
2、负责策划、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各类文化宣传、文化艺术活动及演出,引导社区文化、广场文化、农村文化等群众文化健康发展,繁荣文化事业。
3、组织、指导群众开展文艺创作,负责全县文化工作相关干部及社会业余文艺骨干(含未成年人)的业务辅导培训,组织指导全县业余表演团队。
4、负责对县、乡、村群众文化组织进行文化宣传业务指导;开展群众文艺理论研究、文化交流;搜集整理和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编辑大众科普文化资料,编辑出版群众文化艺术刊物。
5、负责组织开展文化艺术学术探讨、论坛、讲座等活动。
6、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美术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
7、组织开展馆际交流活动;负责展览项目的组织策划与媒体推广并实施执行;编制年度收藏计划及藏品保护;开展美育公共教育;组织学术研究;开展对外艺术交流、美术作品创作等。
8、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中共稷山县委办公室、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稷山县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稷办发【2019】33号)、《中共稷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县文物管理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稷编办发【2020】39号)文件规定进行机构设置,核定稷山县人民文化馆是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为股级,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2名。设馆长1名,副馆长1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0万元、支出总计20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0.1万元,增加0.5%,支出总计减少19.97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出包含2019年结余结转19.9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比0%;项目支出20万元,占比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万元、支出总计2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0.1万元,增加0.5%,支出总计减少19.97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出包含2019年结余结转19.98万元。
五、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万元,占比100%。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97万元,增加4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出包含2019年结余结转19.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万元,占比26%,日常公用经费14.8万元,占比7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0万元,支出决算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20万元,支出决算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群众文化活动、文化创作和保护。较2020年决算减少19.98万元,减少49%,主要原因2020年支出包含2019年结余结转19.9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98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出包含2019年结余结转19.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万元,占比26%,日常公用经费14.8万元,占比7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0万元,支出决算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20万元,支出决算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群众文化活动、文化创作和保护。较2020年决算减少19.98万元,减少49%,主要原因2020年支出包含2019年结余结转19.98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稷山县人民文化馆2021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稷山县人民文化馆2021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66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 1个,共涉及资金2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组织对“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经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个项目开展顺利,完成了预算绩效评价。
(2) 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7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三馆免费开放时间;二是接待阅读者人次;三是开展文艺爱好者培训次数;四是总分馆开展群众文化辅导次数;五是举办系列文化活动;六是开展公益讲座。七是群众对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的满意度。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文化馆对文化工作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精神文明建设步伐需进一步加快。下一步改进措施:扎扎实实的做好文化工作,以勇于开拓创新的精神,以完美的精神面貌,以高素质的文化品牌,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快速发展。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达到项目预期绩效结果,项目绩效评价优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