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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度单位决算

时间:2022-09-28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2-09-28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

  2、负责行使稷山县县城建成区(含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城市规划方面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不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的行政处罚权;建设工程消防方面违反建筑工程设计审核、验收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未按照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前述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

  3、负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执法计划。

  4、负责稷山县城各街道范围内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的日常监管工作。

  5、负责对稷山县城各街道范围内经营性户外广告、牌匾、标牌的监管工作。

  6、负责对稷山县城各街道范围内临街建筑物立面及第五立面装修、装饰的监管工作。

  7、负责对稷山县城各街道范围内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宣传、促销等活动的监管工作:承担城市道路占用费收缴相关工作。

  8、负责对稷山县城各街道范围内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搭建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挖掘、设置地桩、地锁或者其他障碍物等行为的监管工作。

  9、负责对稷山县城各街道范围内流动摊点占用城市道路的监管工作。

  10、负责全县跨区域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

  11、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稷办发【2021】55号文件,稷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为副科级。编制26人,期末在职16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51.66万元、支出总计251.6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65.48万元,增加35%,支出总计增加65.48万元,增加3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福利待遇提高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51.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66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5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92万元,占比39%;项目支出152.75万元,占比6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1.66万元、支出总计251.6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65.48万元,增加3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65.48万元,增加3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福利待遇提高等。

  五、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51.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1.66万元,占比100%。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51.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5.48万元,增加3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福利待遇提高等。其中,人员经费220.05万元,占比87%,日常公用经费3.5万元,占比1.3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1.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0万元,占6%;卫生健康(类)支出4.52万元,占2%;城乡社区(类)支出231.84万元,占9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69.09万元,支出决算25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18.03万元,支出决算1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15.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福利待遇提高;卫生健康(类)支出年初预算4.52万元,支出决算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较2020年决算增加4.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福利待遇提高;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预算246.54万元,支出决算23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用于人员工资、城管执法工作经费,较2020年决算增加45.66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城管执法工作经费的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5.48万元,增加3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其中,人员经费220.05万元,占比87%,日常公用经费3.5万元,占比1.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0万元,占6%;卫生健康(类)支出4.52万元,占2%;城乡社区(类)支出231.84万元,占9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69.09万元,支出决算25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18.03万元,支出决算1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15.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福利待遇提高;卫生健康(类)支出年初预算4.52万元,支出决算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较2020年决算增加4.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福利待遇提高;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预算246.54万元,支出决算23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用于人员工资、城管执法工作经费,较2020年决算增加45.66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城管执法工作经费的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4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和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2020年增加1.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运行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比2020年增加1.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加大了城市秩序巡逻力度,因此用车频率增多,加油费用增多,维修、保养费用增加。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共1个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共170万元,实行绩效目标全覆盖。

  (1)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1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经费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7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治理和维护好城市秩序。

   (2)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0万元,执行数为1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开展市容市貌整治;二是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两下两进两拆”活动。三是开展对非机动车辆秩序、户外广告、马路市场、占道挖掘、小广告等整治行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宣传力度不够,人民城市人民管意识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树立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稷王文化名城。

  (3)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部门决算公开表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项目支出绩效报告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项目支出绩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