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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市容环卫中心2020年度单位决算

时间:2021-09-24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1-09-24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稷山县市容环卫中心,隶属稷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下属股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是差额补贴,主要职责:城市环境卫生法律法规的实施;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监察;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城市环境卫生费收取。

  二、单位决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名称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行政

事业在职

合计       

行政   

工勤   

合计       

行政 在职

工勤在职

稷山县市容环卫中心

 

 

 

36

18

 

 

 

18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10表

  备注:没有数据的表格须列出空表并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134.21万元、支出总计1134.68万元。因为2019年是部门决算本单位未单独决算,所以无法与2019年相比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34.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4.21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3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7万元,占比2.3%;项目支出1108.5万元,占比97.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34.21万元、支出总计1134.68万元。因为2019年是部门决算本单位未单独决算,所以无法与2019年相比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34.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因为2019年是部门决算本单位未单独决算,所以无法与2019年相比较。其中,人员经费871.48万元,占比76.8%,日常公用经费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34.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1134.68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预算1110万元,支出决算113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因为2019年是部门决算本单位未单独决算,所以无法与2019年相比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54万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2.64万元;公用经费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行号

卡片分类

期末日期

数量/面积

价值

合计

 

 

 

1

土地

 

 

2

房屋

 

 

3

通用设备

24件

130.70万元

4

专用设备

29件

1.27万元

5

家具、用具、装具

47件

2.90万元

6

无形资产

1件

0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事业发展类项目、专项转移支付类项目和100万元以上的经费补助类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7.82%。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单位决算中反映环卫中心经费及综合执法队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环卫中心经费及综合执法队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1110万元,执行数为11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规划区域的清扫保洁实施两普扫,保洁全天候,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洒水降尘,违规零违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七无七净》质量考核标准,强化对环卫作业项目的考评,每月坚持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为全县市民营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二是依法配合行政执法52次;“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巡查220余次,整改落实60余处问题;全年督促办理建房手续56户;开展拆违治乱、联合环保执法、疫情期间防控值守。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管理机制仍需创新,与精细化管理仍存在差距;二是环卫建设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垃圾分类工作进展缓慢;三是城市规划面积不断扩大,清扫保洁质量不断提高,洒水、机扫频次的增加等原因造成环卫经费紧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管理机制创新,精细化管理;二是完善环卫建设配套设施增强清扫保洁质量;三是强化队伍法律意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绩效评价报告以附件形式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稷山县市容环卫中心.XLS

         2020年环卫绩效自评报告.docx

           2020年综合执法绩效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