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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22-09-15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2-09-15
发布机构 稷山县财政局 文号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城市出租客运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负责城市出租客运业的行业监管工作,负责主城区内非法营运出租汽车的查处。

  (三)负责城市公交行业经营资格审查、公交企业、车辆年度审验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城市公交行业的监管。

  (五)组织协调城市客运行业技术进步、信息化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次预算公开单位为城市客运服务中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编制情况:2021年收入预算81.46万元,比2020年减少200.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46万元。

  2、基本支出编制情况: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71.46万元,比2020年增加71.46万元。增加因素由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调整。

  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0.00万元,比2020年减少277.77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我单位项目减少。

  4、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我单位2021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单位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7、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8、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是车辆情况: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二是房屋情况。我单位与道路运输中心一起办公。

  四、名词解释:

  1、通用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表一  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  部门收入报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表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表十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城市客运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