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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9-28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2-09-28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建议。

  (二)承担涉及全县的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四)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县道路、水路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堙工作;承担县内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应急救助、通信导航、船舶与渡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指导各乡镇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市、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一和组织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渡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九)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检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十)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次决算报表包括稷山县交通运输局局机关、稷山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稷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稷山县客运服务中心、稷山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编制人数161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事业人员146人。期末在职人数161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事业人员146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6842.98万元、支出总计6842.9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836.3万元,下降10.89%,支出总计减少836.3万元,下降10.89%。主要原因是2021年道路建设资金上级补助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6507.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07.05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684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6.55万元,占比16%;项目支出5746.43万元,占比8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842.98万元、支出总计6842.9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836.3万元,下降10.8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836.3万元,下降10.89%。主要原因是2021年道路建设资金上级补助减少。

  五、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507.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43.29万元,占比91.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3.76万元,占比8.7%。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842.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36.3万元,下降10.89%。主要原因是2021年道路建设资金上级补助减少。其中,人员经费1598.86万元,占比23.4%,日常公用经费18.92万元,占比0.2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42.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16万元,占0.0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7.93万元,占3.3%;卫生健康(类)支出70.24万元,占1.03%;节能环保(类)支出96万元,占1.4%;城乡社区(类)支出563.76万元,占8.24%;农林水(类)支出50万元,占0.7%;交通运输(类)支出5818.27万元,占85.088%;住房保障(类)支出16.62万元,占0.2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654.76万元,支出决算684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3.5%。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老干部支部的工作经费。较2020年决算减少0.25万元,减少61%,主要原因2021年上级老干部支部的工作经费拨付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135.83万元,支出决算22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8%,用于交通系统人员的保险缴纳。较2020年决算增加187.72万元,增长467%,主要原因2020年支出是财政人员支出,2021年决算全系统人员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支出年初预算42.42万元,支出决算7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6%,用于交通系统人员的医保等的缴纳。较2020年决算增加55.17万元,增长366%,主要原因2020年支出是财政人员支出,2021年决算全系统人员医保支出。

  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96万元,用于节能车辆的补助。较2020年决算减少96万元,减少50%,主要原因2021年上级拨付资金减少。

  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预算374.37万元,支出决算56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6%,用于货运企业奖补资金、汽车站项目。较2020年决算增加374.37万元,增加100%,主要原2020年决算没有城乡社区支出。

  农林水(类)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50万元,用于水毁修复。较2020年决算减少286万元,减少85%,主要原因2021年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新增防汛资金。

  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预算1034.15万元,支出决算581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2%,用于用于稷山县汾河北坝道路建设工程、富强街至丰喜路道路建设、稷山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等项目,较2020年决算减少885.66万元,减少13.2%,主要原因2021年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项目与往年不同。

  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67.99万元,支出决算1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用于财政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1.55万元,增加10%,增加10%原因是缴纳基数的增加,没有完成预算的原因是下属单位人员2021年没有用预算资金缴纳住房公积金。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79.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8%。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23.45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2021年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项目与往年不同。其中,人员经费1598.86万元,占比25.5%,日常公用经费18.92万元,占比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79.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16万元,占0.0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7.93万元,占3.63%;卫生健康(类)支出70.24万元,占1.12%;节能环保(类)支出96万元,占1.53%;农林水(类)支出50万元,占0.8%;交通运输(类)支出5818.27万元,占92.66%;住房保障(类)支出16.62万元,占0.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280.39万元,支出决算627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0.4%。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老干部支部的工作经费。较2020年决算减少0.25万元,减少61%,主要原因2021年上级老干部支部的工作经费拨付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135.83万元,支出决算22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8%,用于交通系统人员的保险缴纳。较2020年决算增加187.72万元,增长467%,主要原因2020年支出是财政人员支出,2021年决算全系统人员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支出年初预算42.42万元,支出决算7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6%,用于交通系统人员的医保等的缴纳。较2020年决算增加55.17万元,增长366%,主要原因2020年支出是财政人员支出,2021年决算全系统人员医保支出。

  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96万元,用于节能车辆的补助。较2020年决算减少96万元,减少50%,主要原因2021年上级拨付资金减少。

  农林水(类)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50万元,用于水毁修复。较2020年决算减少286万元,减少85%,主要原因2021年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新增防汛资金。

  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预算1034.15万元,支出决算581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2%,用于用于稷山县汾河北坝道路建设工程、富强街至丰喜路道路建设、稷山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等项目,较2020年决算减少885.66万元,减少13.2%,主要原因2021年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项目与往年不同。

  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67.99万元,支出决算1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用于财政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1.55万元,增加10%,增加10%原因是缴纳基数的增加,没有完成预算的原因是下属单位人员2021年没有用预算资金缴纳住房公积金。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6.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7.63万元,主要包括交通系统全体人员工资保险支出;公用经费18.92万元,主要包括车补和单位水电费开支。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95万元,支出决算4.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2020年减少28.85万元,下降85.4%,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购置2辆执法车27万元,以及加强管理减少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初预算4.95万元,支出决算4.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万元,减少原因是我单位加强车辆管理减少支出。我单位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2万元,比2020年增加2.54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是:车补和福利工会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3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10 个,共涉及资金738.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4.3%。组织对 2021年度“稷山县汾河北坝道路建设工程” 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15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6.6%。

  组织对城市客运工作经费、源头治超、交通基金、马家巷大桥质保金、“十四五”规划编制、交通工作经费、国家板枣公园观光道翻修改造工程、富强街至丰喜路道路建设、2021年国防项目资金下费汾河大桥引道连接线建设资金、稷山县农村公路养护提质改造工程等10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738.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5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开展顺利,完成了预算绩效评价。

  (2) 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国防项目资金下费汾河大桥引道连接线建设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1分。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完成项目前期规划;2.申报项目绩效目标,申请项目预算;3.下达项目计划;4.按照计划,跟踪项目实施情况;5.项目竣工验收,做决算达到年度绩效目标要求,并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与资金量相匹配。发现是主要问题是,项目进度落后,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单位将继续强化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定期进行调度,确保项目早日完工、资金执行到位。同时,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稷山县汾河北坝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1分。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完成项目前期规划;2.申报项目绩效目标,申请项目预算;3.下达项目计划;4.按照计划,跟踪项目实施情况;5.项目竣工验收,做决算达到年度绩效目标要求,并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与资金量相匹配。发现是主要问题是,项目进度落后,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单位将继续强化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定期进行调度,确保项目早日完工、资金执行到位。同时,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稷山县农村公路养护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1分。全年预算数为212万元,执行数为2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完成项目前期规划;2.申报项目绩效目标,申请项目预算;3.下达项目计划;4.按照计划,跟踪项目实施情况;5.项目竣工验收,做决算达到年度绩效目标要求,并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与资金量相匹配。发现是主要问题是,项目进度落后,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单位将继续强化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定期进行调度,确保项目早日完工、资金执行到位。同时,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3)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汾河北坝自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国防公路自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养护提质自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公开表(部门)

      汾河北坝自评报告

      国防公路自评报告

     养护提质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