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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22-02-17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2-02-17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宣传和舆情研究。

  (二)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落实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三)参与人才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组织全县人事考试工作。落实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

  (四)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工作。

  (五)负责全县政府机关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的录用、考核、培训、奖励等综合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人员调配、聘用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六)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基层公共服务机构的建设管理;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执行职业资格制度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规定负责中专以上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七)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八)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统筹管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负责落实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监察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和落实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情况,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稷山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稷山县社会保险中心、稷山县就业服务中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对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数据分项说明变动情况及原因,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主要有:

  1、收入预算编制情况:2022年收入预算12361.28万元,比2021年增加200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361.28万元。

  2、基本支出编制情况:2022年基本支出965.78万元,比2021年减少4.38万元。减少原因是人员减少。

  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1395.50万元,比2021年2013.89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为78.5万元,比去年减少14.0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为8000万元,比去年增加1000万元,主要原因为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为2051万元,比去年增加339.93万元,主要原因为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减少了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500万元和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78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1266万元。

  4、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0.7万元,增加0.7万元,原因是:“技能运城”工作启动,公务接待费增加。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81万元,比2021年增加0.65万元,主要原因为行政人员增加,交通补贴增加。

  7、政府采购预算情况: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8.48万元,其中:货物类2.7万元,服务类15.78万元。

  8、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是车辆情况。我部门公车改革后没有保留公务用车。

  二是房屋情况。我部门房屋面积1839.25平方米,其中本机关600平方米,下属单位1239.25平方米。

  绩效目标管理情况:我部门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2361.28万元,实行绩效目标全覆盖。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附件)

  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共11张)

  表一  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  预算收入总表

  表三  预算支出总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  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表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表十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表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统计表

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