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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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1-09-23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林业和草原(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3.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地)生态保护修复及造林绿化工作。
4.负责全县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
6.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7.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
8.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地)改革相关工作。
9.按照国家、省、市林业和草原(地)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及相关林业产业政策,拟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10.指导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
11.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按照国家、省、市防治规划和防治标准,组织编制全县森林和草原(地)火灾防控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3.监督管理林业、草原(地)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地)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
14.负责林业和草原(地)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名称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年末实有人数 |
行政 |
事业在职 |
||||
合计 |
行政 |
工勤 |
合计 |
行政 在职 |
工勤在职 |
||||
林业局 |
6 |
6 |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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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8 |
2 |
56 |
稷山汾河国家湿地公园开发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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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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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林业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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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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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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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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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公安局森林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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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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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林业种苗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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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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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稷山县地方国营苗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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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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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稷山县国有林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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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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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10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8033.05万元、支出总计8033.0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471.15万元,上升125.5%,支出总计增加4471.15万元,上升125.5%。主要原因是汾河湿地公园、创建森林县城和农民丰收节的投入较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675.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75.74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万元,占比**%;事业收入**万元,占比**%;经营收入**万元,占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万元,占比**%;其他收入**万元,占比%。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90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83万元,占比8.5%%;项目支出7309.86万元,占比91.5%,上缴上级支出**万元,占比**%,经营支出**万元,占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万元,占比**%。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033.05万元、支出总计8033.0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4471.15万元,上升125.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4471.15万元,上升125.5%。主要原因是汾河湿地公园、创建森林县城和农民丰收节的投入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91.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09.33万元,上升78.9%。主要原因是汾河湿地公园、创建森林县城和农民丰收节的投入较大。其中,人员经费843.04万元,占比14.8%,日常公用经费4848.65万元,占比85.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91.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43万元,占0.008%;国防(类)支出**万元,占**%;;公共安全(类)支出**万元,占**%;教育(类)支出**万元,占**%;科学技术(类)支出**万元,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0万元,占1.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48万元,占1.5%;卫生健康(类)支出23.51万元,占0.4%;节能环保(类)支出41.58万元,占0.7%;城乡社区(类)支出**万元,占**%;农林水(类)支出5444.54万元,占95.7%;交通运输(类)支出**万元,占**%;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万元,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万元,占**%;金融(类)支出**万元,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万元,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万元,占**%;住房保障(类)支出35.15万元,占0.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万元,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万元,占**%;其他(类)支出**万元,占**%;债务付息(类)支出**万元,占**%。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2199.36万元,支出决算569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8%,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43万元,占0.008%;国防(类)支出**万元,占**%;;公共安全(类)支出**万元,占**%;教育(类)支出**万元,占**%;科学技术(类)支出**万元,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0万元,占1.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48万元,占1.5%;卫生健康(类)支出23.51万元,占0.4%;节能环保(类)支出41.58万元,占0.7%;城乡社区(类)支出**万元,占**%;农林水(类)支出5444.54万元,占95.7%;交通运输(类)支出**万元,占**%;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万元,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万元,占**%;金融(类)支出**万元,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万元,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万元,占**%;住房保障(类)支出35.15万元,占0.6%。较2019年决算增加2509.33万元,增长78.9%,主要原因是汾河湿地公园、创建森林县城和农民丰收节的投入较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1.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3.16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的支出;公用经费28.67万元,主要包括单位正常运转的开支。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32万元,完成预算的93.8%,比上年增加1.91万元,增长22.7%,原因是:以前年度二级单位不搞决算,上年数字不包含下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XX万元,占比**%,比上年减少(增加)**万元,下降(增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9万元,占比95.9%,比上年增加2.43万元,增长32.5%,现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8万元,占3.7比%,比上年减少0.56万元,下降59.6%,共接待75人,15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1.“三公”经费支出 |
10.32 |
8.41 |
1.91 |
22.7%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
|
|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9.9 |
7.47 |
2.43 |
32.5%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
|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9.9 |
7.47 |
2.43 |
32.5% |
公务接待费 |
0.38 |
0.94 |
-0.56 |
-59.6% |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67万元,比2019年减少10.56万元,降低26.9%。主要原因是:单位维修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8.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25.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辆、机要通信用车**辆、应急保障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离退休干部用车**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行号 |
卡片分类 |
期末日期 |
|
数量/面积 |
价值 |
||
合计 |
|
|
9557356.54元 |
1 |
土地 |
|
|
2 |
房屋 |
4524.39㎡ |
4149752.82元 |
3 |
通用设备 |
264台 |
2407097.5元 |
4 |
专用设备 |
87台 |
340707元 |
5 |
家具、用具、装具 |
2401件 |
321119.2元 |
6 |
无形资产 |
4661㎡ |
2218680元 |
7 |
文物陈列 |
|
120000元 |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通道绿化常态化管护经费、108、一级路、侯禹高速等绿化占地项目和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9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9.8%。
组织对2020年度通道绿化常态化管护经费、108、一级路、侯禹高速等绿化占地项目和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万元。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2020年度通道绿化常态化管护经费、108、一级路、侯禹高速等绿化占地项目和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全年预算数为481.7万元,执行数为49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部完成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占地补偿款由于时间长久,现在农户反映补偿金额过低,造成林农矛盾;二是由于树木生长高大,造成林带以外的农户农作物普遍有遮阴现象,造成林农矛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向领导提议补偿标准的问题;二、加强森林管护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管护人员的职业素质,做到统筹安排,科学护林。加强护林防火宣传力度,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