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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稷山县城市形象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2-12-06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1114102301289005557/2022-01888 发布时间 2022-12-06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稷政办发〔2022〕52 号

  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稷山县城市形象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稷山经开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稷山县城市形象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1 月 2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稷政办发【2022】52号 关于印发《稷山县城市形象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