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稷山县城市形象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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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1114102301289005557/2022-01888 | 发布时间 | 2022-12-06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稷政办发〔2022〕52 号 |
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稷山县城市形象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稷山经开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稷山县城市形象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1 月 2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稷政办发【2022】52号 关于印发《稷山县城市形象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