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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九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时间:2023-05-21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1114102301289005557/2023-00743 发布时间 2023-05-21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稷政发〔2023〕6 号

  稷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九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稷山经开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全面推动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提高保护传承水平,做好弘扬振兴工作,稷山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有关民俗、文化、音乐、舞蹈等非遗专家按照评审标准对全县申报的 8 个项目,根据其价值进行了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提出将《金银箔镶贴技艺》《脱胎漆器技艺》等八个项目推荐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经社会公示无异议,现将第九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予以公布。

  附件:稷山县第九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

  稷山县人民政府

  2023 年 5 月 1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稷政发【2023】6号 关于公布第九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