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稷山县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4-03-01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1114102301289005557/2024-00136 | 发布时间 | 2024-03-01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稷政办发〔2024〕1 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稷山经开区管委会:
为认真践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要部署,促进全县分布式光伏安全有序规范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分布式光伏管理规定和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稷山县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由县发改局负责解读,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期间,如国家、省、市公布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
附件:《稷山县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2 月 1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