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稷山县职业介绍补贴申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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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4-05-21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规定,现就2024年职业介绍补贴申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领条件
具有合法资质且按规定注册登记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家政服务企业及经认定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为有求职意愿和需求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者开展公益性就业服务或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可按接受服务后实际就业的人数向人社部门申请职业介绍补贴。
二、补贴标准
1、在县域内实现就业且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每人不超过300元;
2、向省内县外用人单位介绍成功且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每人不超过500元;
3、向省外介绍成功且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每人不超过800元。
三、单位资质资料
1、开展公益性就业服务申请报吿,包括机构基本情况、历年开展职业介绍服务情况,以及下一年度开展公益性就业服务工作计划(包括服务对象范围、人力资源供求信息釆集储备情况、对接服务方式、就业去向、就业服务效果预测等);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公益性就业服务登记表(附件1);
7、办公场所、设备、人员等情况;
8、年检证明。
四、申领补贴资料
1、补贴申请报告,包括提供服务时间、人数、申请金额等(加盖单位公章,附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
2、开展公益性就业服务进展情况表;
3、提供就业服务人员花名册(含电子版)(附件2);
4、《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本人签名的接受免费就业服务证明(附件3);
7、《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就业证明(劳动合同必须盖单位章);
8、劳动者求职登记表(附件4);
9、劳动者本年度在就业单位的工资流水(提交银行流水最少三个月);
10、企业承诺书(附件5);
11、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的相关印证材料(含报名组织、招聘对接、交通护送等开展就业服务工作的相关视频、图片和费用支出票据等)。
附件1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公益性就业服务登记表模板.xlsx
稷山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