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稳粮保供专题培训培育机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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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5-01-17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围绕稳产保供的中心任务,聚焦关键生产环节和农民实际需求,以提升农民生产技能、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加快培养一批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稳粮保供专题培训的通知》和《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稳粮保供专题培训的通知》及《运城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充分利用冬春农闲时间,在全县开展稳粮保供培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我县遴选4家培育机构,承担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稳粮保供专题培训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对象
省域内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不能承担本辖区培训任务);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部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部省级农业龙头企业。
二、具备资格与要求
1、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除外),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自愿在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2、服务主导产业,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3、具备学员现场学习、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验交流的实训实习基地或合作实训基地;
4、具备培训所需的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5、具备稳定的专业培训教师或技术指导团队;
6、具有开展后续跟踪服务的能力,能够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
7、培训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8、严格淘汰审计、纪检、监察、农业农村部门等检查不合格的机构;
9、部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优先录用。
三、申报需提交的资料与证件
1、申报机构/个人申请书;
2、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审时间截止2025年12月之前,加盖公章);
4、申报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半年流水明细;
5、申报机构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
6、申报机构征信(天眼查认证情况);
7、公安部门出具的申报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纪犯罪证明;
8、申报机构课堂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基地(照片);
9、申报单位其他获奖证书。
四、遴选方式
必须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均采取培训机构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局报送推荐函,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后公示,筛选出符合我县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的培训机构,申报机构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
报名时间: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27日
报名地址:稷山县农业农村局
报名电话:13994879305
联 系 人 :曹运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