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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

时间:2025-04-18           字体大小:【   中  小 】

  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

  

  一/政策内容

 

  对小微企业年度(以12个月为起讫周期)内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500元给予补贴。

  二、申报资料

  1、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审核表(附件1);

  2、员工《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办理就业状态);

  3、企业新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横表原件及复印件。(花名册需携带电子版)(附件2);

  4、企业新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竖表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签字按手印)(附件3);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办理就业创业证也需此项);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企业为新招用就业人员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

  8、企业承诺书(附件4);

  9、小微企业认定证明(附件5)。

  申请资金时需报送以下资料:

  1、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对公账户);

  2、企业基本账户信息;

  3、企业申领报告(附件6);

  4、开具免税票据。

  三、办理流程

  企业按规定为新招用人员办理就业创业证(稷山县人社局北二楼就业服务中心),准备相关资料至人社局南四楼402室进行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至人社局南四楼404室进行资金申领。

  四、办理地址及电话

  政策咨询及资料审核:稷山县人社局南四楼402室0359-5525403

  就业创业证办理:稷山县人社局北二楼就业服务中心0359-5528300

附件3:新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竖表).xlsx 附件6:申领补贴报告.docx 附件2:新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横表).xls 附件1:小微企业就业补助申请审核表.doc 附件4:企业承诺书.docx 附件5:小微企业认定证明.doc

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