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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9-28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2-09-28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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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承担县城建设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市政、供水、排水、节水、垃圾处理、供气、供热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的行业管理。

  (二)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建议。

  (三)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定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有关廉租房资金安排。

  (四)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定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制定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五)承担规范和监督全县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县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全县房地产的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

  (六)承担全县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市政设施、供排水、节约用水、城市建设档案、城市公共管线等建设管理和安全工作。

  (七)承担规范全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标准,执行全省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执行全省建设项目可行性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执行全省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监督国家和省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全县工程造价信息。

  (八)承担规范全县建筑市场秩序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依法规范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依法监管建筑市场执法工作;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工业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九)承担指导全县城乡建设管理的责任。拟定全县城乡建设管理的政策;指导全县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全县城镇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城镇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参与城镇防洪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建监察工作。拟定全县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县域内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报批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指导和管理全县城市规划工作及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参与制定国土规划、区域规划、依法负责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定点;指导和管理全县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十一)承担规范指导全县镇(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全县镇(乡)、村的发展规划,制定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及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全县小城镇、村庄基础设施和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全县村镇房屋产权产籍和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执行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执行全省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执行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执行全省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技术标准及规定;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依法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全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三)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执行国家、省、市建筑节能标准及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全县房屋墙体材料革新,推进城镇减排工作;组织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重大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十四)承担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担各乡镇住房、园林、垃圾、污水、节能等重点工程建设的协调、服务、监督、管理责任。

  (十六)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属于一级单位,下属二级单位有稷山县市容环卫中心、稷山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稷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稷山县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和稷山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编制人数69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59人。期末在职人数 98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88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2321.21万元、支出总计22321.2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6295.67万元,下降42.2%,支出总计减少16295.67万元,下降42.2%。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0285.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21.21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232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2.39万元,占比3.55%;项目支出21528.82万元,占比96.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321.21万元、支出总计22321.2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6295.67万元,下降42.2%,支出总计减少16295.67万元,下降42.2%。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五、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0285.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23.95万元,占比53.8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61.28万元,占比46.15%。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2321.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807.68万元,下降38.22%。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其中,人员经费3283.81万元,占比14.71%,日常公用经费29.36万元,占比0.0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321.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45万元,占0.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14万元,占0.57%;卫生健康(类)支出34.94万元,占0.16%;节能环保(类)支出3410.42万元,占15.28%;城乡社区(类)支出14979.07万元,占67.11%;农林水(类)支出128.86万元,占0.58%;住房保障(类)支出155.2万元,占0.69%;其他(类)支出3366.03万元,占15.08%;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100.1万元,占0.4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1991.05万元,支出决算2232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0.01万元,支出决算1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用于商贸事务和组织事务。较2020年决算减少30.79万元,下降62.53%,主要原因减少人防工作经费及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建设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110.51万元,支出决算12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63.41万元,增长97.96%,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保险基数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39.17万元,支出决算3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较2020年决算减少12.39万元,下降26.18%,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41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污染防治。较2020年决算增加1230.26万元,增长56.43%,主要原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冬季清洁取暖户数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11432.53万元,支出决算1497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6712.09万元,下降90.94%,主要原因工程项目减少。

  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6.61万元,支出决算12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9%,用于农业农村和水利。较2020年决算减少627.19万元,下降82.96%,主要原因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和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54.6万元,支出决算1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用于住房保障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597.8万元,下降79.39%,主要原因危房改造和保障房户数减少。

  其他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36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3006.42万元,下降47.18%,主要原因工程项目减少。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较2020年决算减少3699.8万元,下降97.37%,主要原因工程项目减少。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9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7%。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883.95万元,下降34.66%。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其中,人员经费3283.81万元,占比29.6%,日常公用经费29.36万元,占比0.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9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45万元,占0.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14万元,占1.16%;卫生健康(类)支出34.94万元,占0.31%;节能环保(类)支出3410.42万元,占30.74%;城乡社区(类)支出7218.18万元,占65.06%;农林水(类)支出128.86万元,占1.16%;住房保障(类)支出155.2万元,占1.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474.74万元,支出决算110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8%。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0.01万元,支出决算1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用于商贸事务和组织事务。较2020年决算减少30.79万元,下降62.53%,主要原因减少人防工作经费及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建设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110.51万元,支出决算12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63.41万元,增长97.96%,主要原因人员人员工资增加,保险基数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39.17万元,支出决算3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较2020年决算减少12.39万元,下降26.18%,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41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污染防治。较2020年决算增加1230.26万元,增长56.43%,主要原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冬季清洁取暖户数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2253.84万元,支出决算721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0%,用于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4424.64万元,下降34.8%,主要原因工程项目减少。

  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6.61万元,支出决算12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9%,用于用于农业农村和水利。较2020年决算减少627.19万元,下降82.96%,主要原因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和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54.6万元,支出决算1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用于住房保障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597.8万元,下降79.39%,主要原因房改造和保障房户数减少。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2.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3.0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9.3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5万元,支出决算2.62万元,完成预算的58.22%,比2020年增加1.22万元,上升87.14%,主要原因是:稷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运行费年初预算1.5万元,支出决算2.31万元,完成预算的154%,比2020年增加1.2万元,原因稷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1.5万元,支出决算0.32万元,完成预算的21.33%,比2020年增加0.02万元,原因批次和人数增加;国内公务接待11次,人数99人。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6万元,比2020年减少5.05万元,降低18.09%。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42.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7.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131.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4.58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42.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11.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7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37个,共涉及资金 16524.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组织对 2021年度汾河过城段堤坝两侧拦蓄林生态绿化工程、稷山县富强街西延道路建设项目和东环路翻新改造工程项目等19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651.5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3.36%。

  组织对“汾河过城段堤坝两侧拦蓄林生态绿化工程”“ 稷山县富强街西延道路建设项目”等 34 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53.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7541.55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决策方面,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预算编制科学,为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过程方面,预算资金全部到位、预算执行率达标、制度执行较有效,保障了工程建设项目在推进过程中所需要的资金数额,使得改造工程可以在规定的时间顺利完成。3.产出方面,道路完工率、宽度合格率、平整度合格率达到规范要求,对方便人民出行及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4.效益方面,工程质量达标,取得了交换的社会效益,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角度来看,项目存在没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采购程序和资金支付程序不够规范,目标不够细化、不够明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执行的绩效,影响了本次绩效评价的分值。

  (2)单位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汾河过城段堤坝两侧拦蓄林生态绿化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4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50万元,执行数为962.58万元,完成预算的83.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工程项目完成情况较好,有效改善绿化环境;二是项目的管理制度较完善,建档存档率高;三是项目满足生态效益的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绩效管理意识欠缺;二是制度建设有待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三是项目预算资金的编制准确性偏低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绩效管理意识欠缺;二是制度建设有待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三是项目预算资金的编制准确性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项目投入方面,梳理绩效目标,提高管理水平,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提高准确性;二是项目实施管理方面,严格履行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三是资金管理方面,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项目自评表见附件1)。

  稷山县富强街西延道路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8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执行数为393.17万元,完成预算的98.2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工程项目完成情况较好,有效改善县域道路交通环境;二是项目的管理制度较完善,建档存档率高;三是项目满足生态效益的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绩效管理意识欠缺;二是制度建设有待加强;三是项目预算资金的编制准确性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项目投入方面,梳理绩效目标,提高管理水平,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提高准确性;二是项目实施管理方面,严格履行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三是资金管理方面,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项目自评表见附件2)。

  稷山县城东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34万元,执行数为367.58万元,完成预算的1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工程项目完善了城市基础建设;二是提高污水处理化水平,使污染减排;三是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绩效管理意识欠缺;二是制度建设有待加强;三是项目预算资金的编制准确性偏低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绩效管理意识欠缺;二是制度建设有待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三是项目预算资金的编制准确性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项目投入方面,梳理绩效目标,提高管理水平,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提高准确性;二是严格履行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建设后管护,规范项目设计;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项目自评表见附件3)。

  (3) 单位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汾河过城段堤坝两侧拦蓄林生态绿化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稷山县富强街西延道路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稷山县城东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住建局部门决算公开表(部门)

        汾河过城段堤坝两侧拦蓄林生态绿化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汾河过城段堤坝两侧拦蓄林生态绿化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富强街西延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富强街西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雨污分流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雨污分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