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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社区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1-09-23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1-09-23
发布机构 稷山县财政局 文号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宣传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县委、县政府各项任务在社区辖区内顺利实施。

2、协助上级党委抓好社区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居民素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区辖区的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管理服务工作。

4、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区辖区的城镇低保、优抚救济、拥军优属、婚姻管理服务等工作。

5、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区辖区居民的计划生育管理、劳动人口就业管理,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社区辖区内户籍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等工作。

6、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区辖区的普法宣传、矛盾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

7、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社区服务中心机关,下设汾水社区居民委员会、民悦社区居民委员会、稷王社区居民委员会、大佛社区居民委员会、民乐社区居民委员会、滨河社区居民委员会。编制人数11人,期末在职人员10人。社区服务中心内设办公室、计生办、民政办。

单位名称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行政

事业在职

合计      

行政  

工勤  

合计      

行政 在职

工勤在职

稷山县社区服务中心

 

 

 

10

10

 

 

 

10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10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381.92万元、支出总计396.31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8.16万元,增长11.1%,支出总计增加29.85万元,增长8.14%。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增资导致工资增加;本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增加;新增社区服务群众专项活动经费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81.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1.92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9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30万元,占比23.54%;项目支出303.00万元,占比76.4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81.92万元、支出总计396.3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8.16万元,增长11.10%,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9.85万元,增长8.14%。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增资导致工资增加;本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增加;新增社区服务群众专项活动经费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6.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85万元,增加8.14%。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增资导致工资增加;本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增加;新增社区服务群众专项活动经费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其中,人员经费92.11万元,占比23.24%,日常公用经费1.19万元,占比0.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6.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1.73万元,占88.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9万元,占2.8%;卫生健康支出17.17万元,占4.33%;城乡社区支出10.00万元,占2.52%;住房保障支出6.31万元,占1.5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321.97万元,支出决算35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4%,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取暖费、单位部分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会经费、福利费、工作经费、社区房屋租赁、社区专职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报酬、社区工作经费。较2019年决算增加8.31万元,增长2.42%,主要原因本年在职人员增资导致工资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10.02万元,支出决算1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3%,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和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经费。较2019年决算增加2.35万元,增长(下降)26.89%,主要原因本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导致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增加;新增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4.14万元,支出决算1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4.64%,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资金。较2019年决算增加13.94万元,增长431.58%,主要原因本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导致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增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资金。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各社区环境卫生工作经费。较2019年决算增加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各社区环境卫生工作经费增加1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6.26万元,支出决算6.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较2019年决算增加1.24万元,增长24.46%,主要原因本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1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2.1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7.91万元、津贴补贴4.94万元、奖金5.86万元、绩效工资21.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0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3万元、住房公积金6.31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34万元。公用经费1.19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等0.6万元、福利费0.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单位:元

行号

卡片分类

期末日期

数量/面积

价值

合计

 

 

1487153.31

1

土地

 

 

2

房屋

669.85㎡

1393916.17

3

通用设备

35

49146.07

4

专用设备

 

 

5

家具、用具、装具

285

44091.07

6

无形资产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社区服务群众经费和社区工作人员报酬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5.11%。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社区服务群众经费及社区工作人员报酬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社区服务群众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6个社区居委会公益事业提供经费保障,各社区居委会的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自评是一项开展不久的工作任务,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欠缺,相关人员配备不足;二是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监督检查及落实情况,严格对资金使用工作尽可能地用有限的经费平衡每年工作任务,尽量做到科学、合理的分配。

社区工作人员报酬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137万元,执行数为1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6个社区居委会63名工作人员的工资按时发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自评是一项开展不久的工作任务,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欠缺,相关人员配备不足;二是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监督检查及落实情况,严格对资金使用工作尽可能地用有限的经费平衡每年工作任务,尽量做到科学、合理的分配。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稷山县社区服务中心.XLS

2020年社区服务群众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

2020年社区服务中心人员报酬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

2020年服务群众项目支出自我评价表格.xlsx

2020年人员报酬项目支出自我评价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