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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9-28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2-09-28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组建于2019年3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我县相关政策性规定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实施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部队完成退役军人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安置就业和权益维护股;所属1个全额事业单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单位名称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行政

事业在职

合计

行政

工勤

合计

行政 在职

工勤在职

稷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6

6

 

 

 

6

6

 

 

稷山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12

 

 

12

 

13

 

 

13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553万元、支出总计355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08.29万元,下降5.54%,支出总计减少208.29万元,下降5.54%。主要原因是我部门退役安置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513.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13.67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01万元,占比5.21%;项目支出3367.98万元,占比94.7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53万元、支出总计355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08.29万元,下降5.5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208.29万元,下降5.54%。主要原因是我部门退役安置经费减少。

  五、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513.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13.67万元,占比100%。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5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2.93万元,下降4.38%。主要原因是我部门退役安置经费减少。其中,人员经费3473.69万元,占比97.77%,日常公用经费79.31万元,占比2.2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51.7万元,占97.15%;卫生健康(类)支出89.34万元,占2.51%;住房保障(类)支出11.97万元,占0.3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366.36万元,支出决算3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0.03%。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1347.15万元,支出决算34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6.22%,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抚恤、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等方面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218.12万元,下降5.94%,主要原因是我部门退役安置经费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7.68万元,支出决算8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3%,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方面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53.56万元,增长149.69%,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1.53万元,支出决算1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2%,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1.64万元,增长15.88%,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行政人员增加,编制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2.93万元,下降4.38%。主要原因是我部门退役安置经费减少。其中,人员经费3473.69万元,占比97.77%,日常公用经费79.31万元,占比2.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51.7万元,占97.15%;卫生健康(类)支出89.34万元,占2.51%;住房保障(类)支出11.97万元,占0.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366.36万元,支出决算3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0.03%。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1347.15万元,支出决算34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6.22%,用于部门养老保险缴费、抚恤、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等方面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218.12万元,下降5.94%,主要原因是我部门退役安置经费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7.68万元,支出决算8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3%,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方面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53.56万元,增长149.69%,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1.53万元,支出决算1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2%,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1.64万元,增长15.88%,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行政人员增加,编制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2.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2.18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8万元,比2020年增加1.81万元,增长17.45%。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数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行号

资产大类

期末

数量/面积

原值(元)

累计折旧(元)

净值(元)

合计

 

 

311571.00

80987.12

230583.88

1

通用设备

86

250091.00

74684.30

175406.70

2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120

61,480.00

6302.82

55177.18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2 个,共涉及资金117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4.81 %。

  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均已基本按计划完成,项目实施均达到预定效果。

  (2) 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解决部分政府安置退役军人再就业工资和保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5万元,执行数为174.48万元,完成预算的9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了困难退役军人的基本生活待遇,推进了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政治社会大局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不细化,导致项目预算调整较大。因年初计算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有偏差,从“义务兵优待”项目中调整9.65万元至该项目。下一步改进措施:增强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准确性。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项目自评表见附件2)。

  农村、城镇退役士兵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4.44万元,执行数为124.73万元,完成预算的80.7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做好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及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国家和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发放对象、发放范围、发放方法管理和使用,确保了国家安排的补助经费落实到每个发放对象身上,保证其专款专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完成年初设定的数量指标及成本指标,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农村、城镇退役士兵有所减少。下一步改进措施: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项目自评表见附件3)。

  义务兵优待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75.35万元,执行数为670.62万元,完成预算的99.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确保了全县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规范了全县义务兵优待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1年义务兵人数有所增加。预算编制不细化,未考虑到义务兵优待的不同标准,导致项目预算调整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项目自评表见附件4)。

  (3)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我部门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稷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决算报表

       附件2:解决部分政府安置退役军人再就业工资和保险自评表

      附件2:解决部分政府安置退役军人再就业工资和保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3:农村、城镇退役士兵补助自评表

      附件3:农村、城镇退役士兵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4:义务兵优待自评表

      附件4:义务兵优待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