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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管委会主要职责

       管委会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开发区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开发区建设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开发区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开发区建设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开发区经济发展、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党员干部和领导班子建设。

       (四)制订开发区招商引资政策,编制招商规划,发布对外招商项目,组织开展对外招商活动,承办开发区的涉外事务。

       (五)负责开发区资金、技术、人才的引进、科技创新推广应用等工作。

       (六)负责行使赋权给开发区的行政审批职责,协助区内企业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

       (七)在城乡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开发区建设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执行。

       (八)按照有关规定和委托权限,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区内土地的规划、征用、开发、利用和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开发区内房地产开发、房屋产权、产籍管理。

       (九)推动开发区社会事务剥离,集中精力搞好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发展经济等事务。

       (十)研究和处置管辖范围内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情况。

       (十一)负责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

      (一)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县纪委监委的派出机构,赋予其监察权。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在县纪委监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根据授权行使相应纪检监察权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开发区班子成员和市管干部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问题,应当径送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向运城市纪委监委报告;发现开发区县管干部涉嫌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问题,应当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负责审查调查开发区管理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案件,可以采取不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措施;确需采取冻结、查封、扣押等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措施的,报县纪委监委批准后,以县监委名义实施。发现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的,报县监委审查调查。

       (二)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开发区日常运转及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会务、文秘文印、机要、保密、应急、档案、信访接待、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负责调研信息起草、制订开发区各项政策性文件和管理规章;协调、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安排的具体工作;牵头制定机关内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落实好公务接待、领导调研、会议组织、上级来文来电等各项工作;根据13710具体事项,分解到相关部门,及时反馈;承办管委会(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力资源部主要职责:负责开发区党的建设、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工会、共青团、妇联及人大、政协联络等工作; 负责开发区人事劳资、机构编制、人才交流服务、劳动用工(含企业用工)、人力资源培训管理、社会保障、绩效考核、扶贫驻村驻点、全员聘用、人员档案管理等工作;全面完成“三制”改革任务,加快开发区内设机构建设;根据《山西省市场化选聘开发区高级管理人才工作办法》,落实高级管理人员公开市场化选聘;抓好开发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定干部综合考核方案;承办管委会(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商引资部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开发区对外招商引资工作的具体制度、政策和配套措施;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招商考核等工作;负责编制和执行招商引资的长远规划和具体计划;负责做好项目投资咨询、洽谈及跟踪服务工作;负责收集投资信息,建立招商网络,组织开展招商活动;负责项目的收集、整理和推介,建立和管理项目库;负责对入区招商项目进行前期评估、项目洽谈、项目审批、项目选址及合同签订,督促检查企业履约;负责协助办理项目手续全程服务工作;根据目标责任状,加大招商引资和转型项目建设力度;负责开发区投资管理,对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建立台账管理,及时上报项目建设情况,加快项目落地投产达效;做好新签约项目统计;开展小分队招商,推动一批引领性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落地;落实“三化”要求,推动管运分离,组建运营机构开展招商引资服务;负责开发区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开发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工作,牵头落实有关管运分离、推广复制深圳前海经验改革创新各项具体工作;推动科技创新,大力开展“双创”工作,加强产学研合作,积极开展与高水平大学合作,引进国内外著名咨询机构,支持咨询服务在开发区集聚发展;组织安排管委会领导外出招商引资相关事宜;落实县“凤还巢”计划领导组办公室安排的工作任务;按照在地统计的原则,配合县统计部门开展统计工作;落实开发区发展水平经济指标考核工作;承办管委会(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经济和建设部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规划协调开发区内生产力布局,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开发区经济发展规划;负责“五规一核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绿化园林、财政金融、项目用地补偿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确保“九通一平”,加快一定规模的“熟地”储备;推动“区中园”建设,对标高标准国际合作园区,加快推进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全面深化“三化”改革,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探索跨区域共建园区的投资开发和运营管理模式,建立开发区投融资平台,创新融资方式,调动社会资金,共同投资开发区建设;抓好开发区内防洪防汛应急管理工作;做好西社园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落实西社园区环卫管理、园林管护、基础设施维护等工作;落实基础设施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不发生违反有关规划现象;承办管委会(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措施;负责行使赋权给开发区的行政审批职责,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负责开发区建筑工程等工业项目的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的审批;审核施工企业资质并办理注册登记;负责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核发施工许可证,监督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组织建设工程施工验收和优良工程的评定与报批;负责行政审批档案资料的管理、保管、查询等工作;落实“三个一”管理模式(一个大厅管服务、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复制推广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改革创新发展经验,加快开发区授权到位,出台行政审批改革事项,积极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全面深化“三化”改革,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行政审批代办;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分析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存在问题,深化“一窗办理、一网通办、一键立办、特事特办”等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和完善“放管服效”改革事项,打造“三对”、“六最”营商环境;不发生因行政效能、投资环境产生投诉造成不良影响;不发生违反财政税收现象;负责管理翟店园区日常运转,标准化厂房运营管理;做好翟店园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落实翟店园区的环卫管理、园林管护、基础设施维护等工作;承办管委会(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综合执法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执法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教育,受理有关信访和投诉;配合生态环境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配合应急管理局,落实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工作;配合各部门做好执法工作;落实“三个一”管理模式(一个大厅管服务、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不发生因行政效能、投资环境产生投诉造成不良影响;全面深化“三化”改革,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法律、会计、审计、税收等政策性咨询服务等;开展开发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承办管委会(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