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网站支持IPv6 登录 | 注册

稷山县道路建养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1-09-24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1-09-24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单位具体职责:稷山县道路建养服务中心隶属稷山县交通运输局下属的事业独立编制机构,负责全县的道路养护、规划、检查、统计报表;负责组织油路面补坑,罩面等中、小修工程的施工,以及对乡镇道路维修实施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名称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行政

事业在职

合计       

行政   

工勤   

合计       

行政 在职

工勤在职

稷山县道路建养服务中心

 

 

 

6

6

 

 

 

6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10表

  备注:没有数据的表格须列出空表并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4893.75万元、支出总计4913.92万元。2019年决算交通系统为1个单位上报,2020年决算交通系统各单位先单独上报,最后汇总上报,所以本次公开不做对比。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893.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93.75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913.9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913.92万元,占比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893.75万元、支出总计4913.92万元。2019年决算交通系统为1个单位上报,2020年决算交通系统各单位先单独上报,最后汇总上报,所以本次公开不做对比。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13.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9年决算交通系统为1个单位上报,2020年决算交通系统各单位先单独上报,最后汇总上报,所以本次公开不做对比。其中,人员经费113.04万元,占比2.3%,日常公用经费0万元,占比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13.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农林水(类)支出336万元,占6.8%;交通运输(类)支出4577.92万元,占93.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农林水(类)支出年初预算336万元,支出决算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稷山县农村公路养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019年决算交通系统为1个单位上报,2020年决算交通系统各单位先单独上报,最后汇总上报,所以本次公开不做对比。

  交通运输(类)年初预算3291万元,支出决算457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1%,用于环城北路建设资金、高速口至工业园区道路粉刷及标线资金、县乡公路养护、四好农村路工程、运稷一级路等建设资金、下费汾河大桥改造工程、管化线改造工程、大佛寺坡道路改造工程、青龙寺广场改造工程、。2019年决算交通系统为1个单位上报,2020年决算交通系统各单位先单独上报,最后汇总上报,所以本次公开不做对比。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和2020年度,我单位没有“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46.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41.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行号

卡片分类

期末日期

数量/面积

价值

合计

 

 

1754404.46

1

土地

0

0

2

房屋

753㎡

364465

3

通用设备

27件

1237809.66

4

专用设备

6件

132418.96

5

家具、用具、装具

50件

19710.84

6

无形资产

0

0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事业发展类项目、专项转移支付类项目和100万元以上的经费补助类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6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4.16%。

  组织对“稷山县西位-蔡村窄路面拓宽改造工程”“稷山县管化线西社-化峪道路改造工程”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6.85万元。其中,稷山县财政局对我单位“稷山县西位-蔡村窄路面拓宽改造工程”“稷山县管村-化峪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委托“山西金迪项目管理研究院有限公司”“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整体运行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按照如下格式说明(表述应与决算内容保持一致):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稷山县管化线西社-化峪道路改造工程”、“稷山县环城北路道路建设工程”及稷山县“四好农村路”工程、稷山县下费汾河大桥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每个部门至少选择三个项目)。

  “稷山县管化线西社-化峪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1分。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完成项目前期规划;2.申报项目绩效目标,申请项目预算;3.下达项目计划;4.按照计划,跟踪项目实施情况;5.项目竣工验收,做决算达到年度绩效目标要求,并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与资金量相匹配。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2020年稷山县管化线西社-化峪道路改造工程9.745公里,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公路道路安全状况,为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稷山县环城北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1分。全年预算数为800万元,执行数为8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完成项目前期规划;2.申报项目绩效目标,申请项目预算;3.下达项目计划;4.按照计划,跟踪项目实施情况;5.项目竣工验收,做决算达到年度绩效目标要求,并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与资金量相匹配。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2020年稷山县环城北路道路建设工程3.58公里,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公路道路安全状况,为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稷山县“四好农村路”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1分。全年预算数为1744万元,执行数为17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完成项目前期规划;2.申报项目绩效目标,申请项目预算;3.下达项目计划;4.按照计划,跟踪项目实施情况;5.项目竣工验收,做决算达到年度绩效目标要求,并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与资金量相匹配。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2020年稷山县“四好农村路”工程,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公路道路安全状况,为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稷山县下费汾河大桥改造工程”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1分。全年预算数为900万元,执行数为9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完成项目前期规划;2.申报项目绩效目标,申请项目预算;3.下达项目计划;4.按照计划,跟踪项目实施情况;5.项目竣工验收,做决算达到年度绩效目标要求,并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与资金量相匹配。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2020年稷山县下费汾河大桥改造工程,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公路道路安全状况,为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绩效评价报告以附件形式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稷山县道路建养服务中心.XLS

    2020年管化线自评报告.docx    2020年环城北路自评报告.docx  

   2020年四好农村路自评报告.docx   2020年下费桥自评报告.docx